防范风险未雨绸缪
中国目前地方债务过重有着特定的历史缘由。
这既有上世纪90年代税制改革后中央和地方财权、事权尚不匹配的原因,也有地方政府非正式预算体制软约束导致的债务膨胀,还有对地方政府绩效一直缺乏有效的评价考核机制产生的逆向选择。
更主要是,近年来中国城市化步伐加快,城市建设压力不断增大驱使地方政府要“大干快上”。再加上2008年金融危机爆发以来,为防止经济下滑,从中央到地方都实施了过度投资刺激政策,在历史债务形成的基础上,又增添了大量新的债务。
今明两年将是地方政府债务偿还高峰期,43%的债务要在两年内集中到期偿付。因此,在这个压力时点上,国家高度关注地方债风险,国家审计部门进行全面摸底,也是进行风险监测,更是为了防患于未然。
考虑到改革开放至今,我们已经形成近400万亿元的资产家底(净资产也超过200万亿元),每年公共财政收入也有二三十万亿元,而且地方政府近年来主要城市建设形成的是诸多优质资产,比较目前统计口径中的一二十万亿地方债务,我们事实上对偿债能力并不需要恐慌。相比美国、日本等高债务率的国家,中国目前总体债务水平仍在国际惯例的临界点之下,处于安全区间。只是由于各地偿债能力不一,局部地区和具体项目出现债务风险倒是不得不防。总之,将防范风险之虑常在心间,未雨绸缪,则可及早化解、争取主动。
当然,化解地方债务风险之道,关键在于加快预算体制改革和地方投融资体制改革,尽快理顺中央与地方财权事权的对应体制,切实转变地方政府职能,完善地方政府官员的激励约束机制。在强调更多盘活存量资产的同时,要加大改革力度引入社会资本进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更多地放开地方竞争性信贷市场,并有序、有步骤地推进地方政府开展发行债券试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