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所谓“塔西佗陷阱”是指当政府的可信度长期受到民众质疑后,民众所产生的对政府政策、行为和形象的情绪“负能量”,特别是在遇到与政府相关的公众事件后,民众会都认为是政府不作为或者作为不当,都是政府的“错”。政府公信力的不足严重削弱了政府的执政能力,人为造成了政府与民众的“信任鸿沟”,加深了社会矛盾和冲突。
2007年,《中国政党制度》白皮书第一次确认了社会主义民主的两种重要形式,即“选举民主”与“协商民主”相结合。2012年11月8日,胡锦涛作了题为《坚定不移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奋斗》的报告,第一次提出了“健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的重要内容,并正式写进党的报告。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中国人民民主的重要形式。笔者认为建立健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有利于从权力和制度框架的宏观角度破解政府公信力的“塔西佗陷阱”。
协商民主一词源于西方,早在20世纪80年代的美国学者毕塞特提出协商民主(Deliberative Democracy,也有人翻译为审议民主,审慎民主)的词语,后经德雷泽克,吉登斯,哈贝马斯等人进行了阐述和发展。
20世纪80年代西方世界普遍出现了政治冷漠现象,政党政治弊端显现,利益集团控制选举等问题。在这种背景下,西方学者为补充选举民主的不足而提出协商民主的概念。总体来讲,协商民主是指自由平等的公民基于权利和理性,在一种由民主宪法规范的权力相互制约中,通过集体与个体的反思、对话、辩论、讨论等过程,形成合法决策的民主体制、治理形式。
然而,中国式协商民主有其自身的文化根源,政治实践,政治基础和行为主体,与西方式协商民主有共同点,却也有着自身的特殊性。总体来讲,中国式协商民主是指一种追求人民民主的价值诉求,是建立在统一战线理论和人民政协政治协商实践基础上的;执政党主动推动国家政权机关、人民政协、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就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广泛协商,广集民智,增进共识;并使基于权利和理性的自由平等的公民通过制度化集体与个体的反思、对话、讨论、辩论等过程,形成合法决策的民主体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