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改进工作方式、转变工作作风
针对巡视反馈意见指出的“重建轻管”问题还没有根本转变、文风会风有待于进一步改进和提高等问题,水利部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了认真整改。
1.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政府工作效能。按照国务院机构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的要求,最大限度地减少和下放审批权限。计划在2015年底之前将水利行政审批事项由48项减少至29项。有关项目审批权限取消后,我部将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不断完善对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执行过程中的行业监管,加大对社会涉水中介机构培育力度,加强对其行政监管,充分发挥政府、社会、市场在水利改革发展中的各自功能,切实提高政府工作效率。
2.切实转变文风会风,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严把公文审核关,从严控制公文数量、规格和质量。根据中央八项规定和财政部新要求,制定印发了《水利部会议管理办法》,减少会议数量,控制会议规模,提高会议实效。对违反文件和会议管理规定的,及时进行通报,责令作出整改。加强电子政务建设,加快水利部综合办公系统升级和电子公文交换系统开发工作,逐步取消办公文件的纸质运转,逐步实现部机关和直属单位、各省厅之间电子公文交换,提高机关工作效率。制定印发了《水利部督办工作办法》,对重要公文和领导批示件开展重点督办,并及时编发《督办情况通报》。
3.切实解决重建轻管问题,进一步提高监督检查工作水平。针对基层水库安全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水利部先后2次召开全国视频会议,部署加强水库安全管理工作,并组织开展了全国水库蓄水安全专项检查工作,派出27个检查组分赴全国2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进行重点抽查,指导各地对本辖区所有水库进行全面排查,督促地方对92107座水库逐一排查出的问题限期整改到位。目前问题整改到位率已达99.8%以上。
水利部针对重点抽查、全面排查发现的问题,认真分析原因,研究对策措施,以转变重建轻管思想和作风为重点,从加强水库安全管理工作入手,着力强化水库运行管理工作。一是先后制定并印发了加强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前期工作和验收工作、除险加固后水库蓄水管理以及水库安全监测、小型水库管理岗位职责及人员要求等一系列指导性文件,进一步规范水库加固和运行管理;组织开展水库大坝溃坝机理研究、制定小型水库土石坝安全隐患处置技术导则、编制安全管理实用手册,加强水库大坝安全管理的业务技术指导。二是进一步落实地方政府及其水行政主管部门对水库安全管理的责任制,在《中国水利报》等相关媒体公告全国大型水库大坝安全责任人,明确相关责任,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并督促各地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全面落实以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水库大坝安全责任制,省级层面公告全省中型以上水库安全责任人名单,县级层面对辖区内所有小型以上水库安全责任人建立名册,予以公告。三是根据《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进一步明确中央和地方事权,保证中央部门的行业指导、行政监管和地方政府属地管理、直接监管的水库安全管理职责落到实处,切实加强水库安全管理工作。
为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切实加强监督管理,水利部将进一步优化监督检查工作,不断提高监督检查工作水平。一是创新方式方法,全面检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行业检查、执法监察、工程稽察、财务监督和内部审计相协作,切实加强工程建设项目监管。二是加强统筹协调,形成监督合力,合理安排各项监督检查,避免多头、交叉重复检查,不断提高监督检查的效能和水平。三是建立和完善符合新形势要求的检查监督工作体制和机制,科学制定方案,规范检查程序,提高监督检查工作科学性、针对性、有效性,加强对发现问题的督促整改,坚决防止走过场。四是建立监督检查责任追究机制,坚持“谁主管、谁对纠正整改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负责”,“谁检查,谁对监督检查的结论负责”的原则,强化监督检查责任,对工作不深入、作风不扎实,未能及时发现问题产生严重后果和重大影响的,严肃追究责任。
(三)深入调查研究,加大力度破解制约水利发展的体制机制难题
1.加强和改进调查研究工作。围绕水利改革发展的重大问题、制约水利发展的体制机制难题和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主动向基层学习、拜群众为师,拿出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到基层单位和困难地区,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更好服务基层水利,切实帮助基层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进一步推进民生水利新发展。修订了调查研究制度,党组同志每年牵头负责1~2项重点课题调研,到基层调查研究不少于30天。
2.建立党组务虚会议制度。印发出台《部党组务虚会议制度》,定期召开党组务虚会,深入研究水利改革发展的全局性、前瞻性、战略性、倾向性重大问题,进一步提高部党组科学决策和战略决策水平,提高领导水利科学发展的能力。2013年底前已召开一次以深化水利改革为主题的部党组务虚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