败诉率在不断下降
根据行政诉讼法属地管辖的规定,北京市高、中级人民法院承担着国务院部委涉诉行政案件的审理工作。
截至2007年3月29日,第五次全国行政审判工作会议召开之时,国务院的28个组成部委中,已有24个,即近九成站上过行政诉讼的被告席。
国家部委涉诉行政案件主要有两种情况:一部分是以国务院部委和中央在京直属机构为被告的常规行政案件,另一部分是适应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要求,人民法院新承担起的商标、专利行政确认的司法审查案件。
2011年1月,时任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池强作工作报告称,2010年审结9116件行政案件,其中包括涉及南水北调、京沪高铁、轨道交通、城乡一体化建设等重点项目的征地拆迁案件。其中,以国家部委为“被告”的相关行政案件审结2430件。不过,其中部委败诉的案件占几成,尚不得而知。
据统计,自2001年至2007年,国家部委涉诉行政案件约3200余件。从案件审理的总体情况看,国家部委涉诉的行政案件败诉率不断下降,依法行政水平逐年提高。
对于这些“告部委”的案件,有媒体曾给予肯定的评价:“行政有级别,人却不应有贵贱。”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总结出国家部委涉诉行政案件5个特点,并于2007年4月,发布在中国法院网上。
“第一,案件上升幅度大,涉及领域广。第二,新情况、新问题、新类型案件层出不穷,处理难度大。第三,政策性、政治敏感性较强的案件增多,案件的审判结果往往会影响国家对某一行业或领域管理政策的调整。第四,群体性诉讼案件数量上升,经常存在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第五,商标专利行政案件上升幅度大,涉及到的国家和地区多。”
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的辖区内,集中了近7成国家部委和上千家各级行政机关,这让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备受瞩目。
“国家部委坐在被告席上。”池强说:“确实让法院的审判感到压力不小。”
2004年4月2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的法庭上,首次出现中央国家机关高级行政官员——时任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常务副局长的范汉云。
而范汉云之所以出现在法庭上,是因为国家工商总局被起诉。这起源于“雪花粉”之争的案件中,与国家工商总局同时出现在被告席上的还有国家粮食局。向法院起诉的,则是内蒙古金穗工业食品公司(以下简称为金穗公司)。
2003年1月,国家粮食局给河北省粮食局批复,认为“雪花粉”应当作为面粉的通用名称加以确认。
同年11月13日,国家工商总局对国家粮食局关于申请将“雪花粉”确认为商品通用名称的函件作出答复,认定金穗公司在“面粉”商品上享有的“雪花”商标受法律保护,但是金穗公司无权禁止他人正当使用“雪花粉”、“雪花面粉”文字。
针对国家工商总局、国家粮食局的表态,金穗公司认为,其享有的“雪花”商标专有权利遭到限制和剥夺。于是,金穗公司遂起诉至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请求撤销两局的答复。
从范汉云副局长作为国家机关高官出庭应诉行政案的第一人开始,亲临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参加行政诉讼案件的政府官员逐渐多了起来,而以旁听形式了解案件审理过程的各级行政官员则更多达数千人次。
(资料来源:《法制日报》、《每日经济新闻》、《新京报》、《北京晨报》、《北京晚报》、《21世纪经济报道》、《山西晚报》、《中国经营报》、中国法院网、财新网、财经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