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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点政府拒绝信息公开理由:个人隐私+国家机密

  结果似在意料之中,10月底,李火根等9名农民状告江西省吉安市发改委的行政诉讼又输了。

  作为原告之一,李火根对此并没有太多沮丧。在这场输掉的官司里,他“意外”看到了被告出具的证据:先锋村土地上的商业楼盘“枫丹白露”的4份土地证。这恰恰是他此前多次向国土部门申请信息公开都未曾看到的信息之一。

  这更像一种无奈的“幸运”。

  62岁的李火根是吉安市吉州区先锋村村民,数十年来,老实的他以种菜为生。在城市大幅扩张的浪潮中,先锋村的菜田先后多次被征。为了弄清村里集体土地“收归国有”的前因后果,并得到一笔相对可观的补偿款,李火根等9名村民,从今年初开始向省、市、区三级共10家行政机关申请信息公开。然而,一年即将过去,村民们依然没看到希望。

  看似歪打正着的行政诉讼,实际是代理律师邓海凤的一步棋。这个每年向各级、各地行政机关申请数百个信息公开的女律师,把申请描述成一场战役:必须既有战略,又有战术,才有成功的可能。

  “申请信息公开,从头到尾,都是一场私权利与公权力的博弈。”邓海凤说。尽管不少学者认为,信息公开中,行政机关与申请人应该是合作关系。但实践中,双方往往是一方努力想要知道点什么,另一方却千方百计“守口如瓶”。在这场“攻守战”中,各种形式的“拒绝理由”和“申请攻略”也应运而生。

  征地补偿“敲门砖”

  从吉安市中心的井冈山大道向西,只需步行10分钟,便可看到几十亩绿油油的菜田。地里长势正旺的芹菜、小白菜、莴苣叶和高高架起的丝瓜棚,与不远处的城市楼宇、一路之隔的商业楼盘“枫丹白露”的建设工地,形成了鲜明对比。这块钢筋水泥中的绿色土地,便是李火根等人所在的先锋村。

  “村里人大都不愿卖地,但是迫于村委会的压力,基本都领了补偿款。按照每亩62000元的标准,我家能拿7万多。”李水根感慨,“一辈子啊,7万多,什么都没了。连生活来源都没有。”

  为了提高补偿,律师邓海凤出了个主意:通过申请信息公开,揪出土地收归国有和商业开发中的程序瑕疵。

  这绝不是一个心血来潮的决定。邓海凤长年代理征地拆迁案件。以信息公开先行,见缝插针地撬动每个环节的合法性,是他们的惯用的“策略”。此前三年,邓海凤所在的律所每年仅信息公开申请量就在6000件~8000件。

  “只有通过信息公开才能获得大量资料,找到对当事人有利的东西。”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刘义文说,如果提高征地补偿是一扇厚重的门,信息公开就是这扇门的敲门砖。

  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教授王敬波也关注“信息公开”多年,在中国目前的信息公开申请中,征地拆迁领域的申请量非常高,但并没有进入一种良性状态。而政府拒绝、推诿的原因很多,法律规定不完备、长期养成的官僚心态、对信息公开认识不足等,都是其中的重要因素。

  “一些公职人员会想,既然公开可能惹麻烦、让领导不高兴,不公开又没什么责任,不如不公开”,北京市蓝鹏律师事务所律师赵彬认为,《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下称《条例》)没有明确责任机制,也是信息难以公开的原因之一。

  对此,邓海凤却有自己的看法:一般来说,审批程序出现问题时,行政机关就不敢公开。“如果它完全按照法定程序、一板一眼做下来,公开一下又有什么关系?”

  为防止政府找理由拒绝,李火根等人申请信息公开时,邓海凤叮嘱再三:一定要把两张内容相同、格式不同的信息公开申请表和信息公开申请书一并寄出;一定要在邮单上写明是信息公开申请,并注明申请项目;一定要索取并保存对方的签收回单;一定要用中国邮政EMS寄出——邓海凤的意思很简单,“从第一步开始,就得为之后可能发生的不利局面做好准备。不管以后走到哪个环节,留好这些证据,至关重要。”

  1月3日,李火根、李水根等人严格依循邓海凤的交待,向江西省政府、省国土厅、吉安市政府、市国土局、市发改委、市城建局、吉州区政府、区国土分局、区发改委、区城建局共10家行政机关同时寄出信息公开申请,内容涉及先锋村范围内的土地征收、建设规划、项目审批等领域共28项文件。

  在李火根看来,这种四面开花的办法“鬼得很”,足以在短时间内打乱行政机关的阵脚。

  • 责任编辑:晃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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