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992年10月19日,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
1992年10月,中国共产党第十四次全国代表大会选举了由尉健行等108人组成的中共中央纪律检査委员会。
1992年10月19日,经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并经中共十四届一中全会批准,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的领导成员为:
书记 尉健行
副书记 侯宗宾、陈作霖、曹庆泽、王德瑛、徐青
常务委员 王光、刘丽英(女)、安启元、李至伦、何勇、彭钢(女)、傅杰
1995年1月,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鉴于安启元同志任中共陕西省委书记,决定安启元同志不再担任中央纪委常务委员职务,补选祁培文同志为中央纪委常务委员。
监察部领导班子(1993—1998):
部长 曹庆泽
副部长 何勇、冯梯云、李至伦、左连璧
1993年1月,党中央、国务院决定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与监察部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政府行政监察两项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