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共十五大选举产生的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1997年9月19日在北京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
1997年9月,中国共产党第十五次全国代表大会选举了由尉健行等115人组成的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
1997年9月19日,经中共中央纪律检査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并经中共十五届一中全会批准,中共中央纪律检査委员会的领导成员为:
书记 尉健行
副书记 韩杼滨、曹庆泽、何勇、周子玉、夏赞忠、刘丽英(女)
常务委员(按姓氏笔画为序)
马馼(女)、祁培文、李至伦、李登柱、赵洪祝、袁纯清、彭钢(女)、傅杰
2000年1月,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增选刘锡荣同志为中央纪委常务委员会委员、副书记,傅杰同志为中央纪委副书记,吴定富同志为中央纪委常务委员会委员。
2002年1月,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七次全体会议补选李至伦同志为中央纪委副书记,张惠新同志为中央纪委常务委员会委员、副书记。
监察部领导班子(1998—2003):
部长 何勇
副部长 李至伦、赵洪祝、陈昌智、干以胜、黄树贤、李玉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