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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曼玲:“经济放开 舆论收紧”成未来中国改革基调

经济改革上的适当放开,与意识形态上的相对收紧,或许正是未来数年中国改革进程的基调。能否走得远、走得好,仍需且走且看,听言观行。


  十八届三中全会12日下午闭幕。为期4天的全会听取讨论了习近平受中央政治局委托作的工作报告,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来源:新华社)

  大公网评论员 郑曼玲

  如果说,12日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公报昭告天下时,不少怀抱改革梦想的人们曾因其更多展现威权气息而稍显失望,那么,15日傍晚崭露真容的《决定》全文,应该可以略微抚慰一下他们黯淡的心情。至少有那么一些论述,让他们看到,政治体制改革并没有避而不谈,也并非原地踏步,而是在当前政治环境下实现了几乎最大限度的突破,将一段时间以来,民间担忧中国出现“政左经右”取向的阴霾吹散了几分。

  之所以关注度非同寻常,皆因中国的政治体制改革一步三折、命运多舛,这么多年来,虽然也提出了一些改革思路,但有的是“只听楼梯响,不见人下来”,缺乏付诸实践的决心;有的则属于层次较低的技术性举措,未能触动传统政治体制权力过分集中、缺乏民主制衡的“病根”。以至于长期以来,经济改革与政治改革经常处于“一条腿长、一条腿短”的“跛足”状态,公权力自下而上的民主监督和制约无力,权力寻租等现象屡见不鲜。

  这也便是《决定》在政改上稍有突破就赢得喝彩的原因所在。首先,该文强调了宪法的最高权威,指出“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这一表述,某种程度上回应了前段时间几近白热化的“宪政之争”,虽然维护宪法权威并不等同于推行“宪政”,但让“右倾者”欣慰的是,至少没有往“左”的方向越走越远。

  另外,《决定》还在维护司法独立上提出了制度创新。从当前实际运行的情况看,由于缺乏相关体制和机制,司法权地方化问题比较严重,法院的人事权、财权隶属于地方、受制于地方,一旦地方官员不当干预,法院的独立审判和司法公正就难以得到保障。而此次《决定》提出,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改革司法管理体制,推动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探索建立与行政区划适当分离的司法管辖制度,保证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

  同时,纪检监察体制也被摆上“手术台”。此前,由当地纪检监察机关派驻到所在单位代表所在地的纪委、监督被派驻单位干部职工违法违纪问题,但实际上,派驻纪检干部往往与所在单位形成了利益共同体。这种情形下,所谓的监督并不是“异体监督”,而是“同体监督”,是在一个家长领导之下的兄弟对兄弟的监督,难免流于形式且软弱乏力。而《决定》提出,推动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倘若这一“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得以顺利推行,中共中央扛起反腐大旗的思路可窥一斑,即通过初期重拳反腐肃纪立威、摸清反腐整体形势和探索有效反腐路径后,就将正式开启反腐整体的长远布局。

  不过,对权力的规范和约束,并不必然意味着权利的张扬和释放。值得关注的,《决定》特别提出,将加大依法管理网络力度,加快完善互联网管理领导体制,同时也将健全网络突发事件处置机制,形成正面引导和依法管理相结合的网络舆论工作格局。这一表述虽然看似字字在理,却不禁让人想起至今仍在发酵的“网络严打”浪潮。一段时间来,拥有广泛影响力的“大V”(微博认证用户)成了重要的警诫及批评对象,这个中国互联网深具标志意义的新生群体,正面临诞生4年来所未曾有过的挑战。来势汹汹的网络清理中,据说数以百计网民因“造谣传谣”被处理,有人说,“大V”的冬天从八月就开始了。而今这项特别摆到三中全会《决定》里的网络管理新规,是否会刮起愈加凄厉的寒风,公众仍不得而知。

  不仅如此,对于媒体舆论,《决定》通篇几乎找不到一句鼓励新闻监督的哪怕是客套话,却特别提到要严格新闻工作者职业资格制度、规范传播秩序。这也很容易联想起不久前曾轰动一时的《新快报》“请放人”事件,显然,一个节操失守的记者,带给整个行业监督权萎缩的恶果。而倘若媒体就此噤若寒蝉,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进而受到戕害,对于一个社会而言,无疑是一种最坏的选择。

  经济改革上的适当放开,与意识形态上的相对收紧,或许正是未来数年中国改革进程的基调。能否走得远、走得好,仍需且走且看,听言观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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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责任编辑:刘博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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