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网讯 本港媒体香港商报今日发表文章指出,昨晚新鲜出炉的《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表明,中共力推多项反腐新举措;与此同时,中国反腐体系格局或将生变。据权威专家透露,今年反腐工作取得不少成绩的中纪委或将面临改革,包括取消“双规”、反腐机构整合职能等。此外,呼声很高的官员财产申报公示制度未来亦有望推开。
取消“双规”具双重作用
曾于去年参加中纪委反腐座谈会的知名法学家、廉政研究专家姜明安向本报记者透露,十八届三中全会后,中纪委或有大幅改革举措,这些内容并未写进《决定》,但高层已就此达成一定共识。比如,今后对于构成犯罪的官员将直接由检察系统执行侦查、批准逮捕等。他猜测,若这项改革顺利实施,针对官员的“双规”制度就极有可能会走到尽头。
实际上,关于取消官员“双规”的呼声早已有之。不少人认为,在地方官员利益纠缠影响下,“双规”很容易演变成对官员的保护衣。姜明安指,对官员不再”双规”,而走法制渠道,可确保严惩腐败分子,并兼具保护被调查人权益的双重积极作用。
反腐机构大调整进行时
今年4、5月间,中纪委监察部曾对其内设机构进行调整,以提升反腐工作效率。分析指,从全国层面来看,目前整个反腐体制显得过于分散,难以形成合力打击腐败。从长远来看,纵向垂直管理、横向整合反腐体系已是大势所趋。
姜明安透露,目前纪委、监察部、检察院、预防腐败局、省级反应腐败的部门以及最高检察院下设的职务犯罪预防庭等部门的职能可能都会有一个整合过程,但如何整合是个问题,比如中纪委下四个监察室是专门负责进行腐败调查,今后是否并入最高检都待商榷。他预计,推动众多反腐机构职能整合的工作量十分巨大,至少需时半年到一年。
中纪委监察部特邀监察员、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廉洁教育与研究中心主任任建明指,改革现有反腐机构体制,先要对反腐败机构内部进行垂直化改革;其次对反腐败机构进行整合改革;三是通过体制改革和立法对反腐败机构进行充分授权;四是通过体制改革,设置与反腐败机构权力对应的外部和内部制约机制;五是对党纪和法律的某些关系做出必要的调整。
纪委垂直管理威慑腐败
《决定》指,推动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各级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决定》还提出,健全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和完善各级反腐败协调小组职能。
学者认为,增强纪委独立性非常重要,以限制同级党委对办案的干预。国家行政学院公共政策教研室主任竹立家接受本报采访时说,目前正在警醒的改革纪委双重管理制度,明确纪委书记任命制度,可增强其权力独立性。但他亦指,其中有一个悖论,纪委书记一旦失去地方党委常委的职务,将在权威性和实效性上大打折扣,所以最终仍要考虑直接取消双重管理,成为纯粹的上级派驻机构。
不过,姜明安认为,纪委进行垂直管理等改革举措实际上都是已经推动多年的工作,最重要的仍是上述未写进《决定》中的改革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