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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员谈食药改革:触动利益比触动灵魂还难

  不立则废的“风险洼地”

  改革方向早是共识,本轮机构改革的核心是整合职能,对生产、流通、消费环节实施统一监管。

  采访中,不少基层监管者揪心,如果改革不能冲破利益藩篱,可能会带来“形式上加强,但实质上被削弱”的风险。同时在过渡期间,也很可能会出现监管真空。

  2013年8月,公安部门通报了发生在安徽省萧县的特大病死猪肉案,二十余吨病死猪肉被制成捆蹄、香肠等食品流向皖苏豫鲁4省9个市县市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当地从养殖、屠宰到餐饮流通等多个监管部门表示,病死猪肉问题失察源于“职能重叠、部门打架”,一些部门认为“等年底机构改革之后就好了”。

  “目前机构改革在各地进展不平衡,改革滞后者可能反受其害。”胡颖廉指出,在公共安全领域,有一个“风险洼地”的概念,比如三省交界的地方,往往是犯罪高发地。由于食品安全的风险具有流动性,因此改革不到位的地区很容易成为食品安全的“风险洼地”。

  而在另一些明星地区,改革的先发优势也遭遇着尴尬。依照广东省最新的改革指导意见,“原综合设置市场监管机构的地区,要将食品药品或食品监管职责划出,并整合其他部门相关的职责,单独组建食品药品监管机构”,“这就意味着深圳、顺德这两处原本实行大部制改革的地区,在食药监管上,可能又将推倒重来。”一位业内人士说。

  许耀桐认为不妥,“国务院机构改革意见明确说了要给地方更多探索的空间,应该给地方自主权。”

  不过,在胡颖廉看来,这些市、区、县的机构改革尝试虽好,但也仅是个案,在全国范围内很难复制。他建议,推动机构改革,主要还是要落实地方政府的责任,特别是省一级的统筹协调作用。

  “不妨利用政策扩散效应,在国内每个片区树立一两个省作为标杆,用推出示范省的方式来引导改革。”他建议说。

  而中山大学政治与公共事务管理学院教授陈天祥则建议,过去市场监管职能长期被弱化,可以通过科学调配,适当加强公共服务领域的编制,以解决改革碰到的阻力。

  但不管具体药方怎么开,改革面临“不立则废”的风险,以非常决心和举措,持续推动,才是当务之切。        

  • 责任编辑:宋代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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