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央企与金寨的合作中,“扶贫”一直是个无法回避的主题。
“央企是不是应该肩负扶贫的使命?或者说这(扶贫)是国务院国资委的使命而不是具体某个央企的使命?”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央企中层管理者向《中国经济周刊》说出了他的内心想法。
“‘央地合作’本身是一个正常现象,不要刻意地去解读。央企总要在某一个地方投资,一投资就存在跟地方的合作。特别是国务院国资委如果有所明示或暗示,央企一定会跟进的,因为他们受上头的影响非常大。”陈少强说。
国资委和地方都在致力“央地合作”去“行政化”
最近,曾经的“完美一对”——中国港中旅集团公司(下称“港中旅”)与河南省登封市政府闹起了“离婚”。
据媒体报道,今年7月1日,双方矛盾激化,登封市政府“强硬”接管了之前由港中旅(登封)嵩山少林文化旅游有限公司管理的嵩山少林景区售票处等相关部门。登封市政府方面认为,合作初期,港中旅曾宣称5年内投资8亿~10亿元,开展景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和文化旅游产业项目开发,但上述承诺却并未兑现。港中旅没有公开回应“不履行诺言”的质疑。
在陈少强看来,双方在合作过程中目标不清晰、不一致。港中旅作为央企,关心收益,而地方政府则要兼顾经济目标和社会目标。此外,没有建立市场化的企业管理模式、旅游资源没有实现市场化定价等,都是导致双方合作最终崩盘的原因。
登封市政府一位官员也对媒体表示,市场主体的联姻必须符合市场规律,正是当初急于求成的“撮合”,导致了后来合作过程中的“夹生”。
一位不愿具名的国资研究专家对记者说,兼具央企出资人和行政管理者角色的国务院国资委,在“央地合作”中,就多次扮演“撮合者”。
专家分析称,推进央企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壮大央企规模是国资委撮合“央地合作”的主要出发点。
国家批准的区域经济发展规划常常也为“央地合作”吹起政策的东风。湖北的“武汉城市圈”、湖南的“长株潭城市群”、安徽的“皖江城市带”、河南的“郑汴新区”等规划,都在推动“央地合作”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地方官员为了政绩,也乐于亲力亲为,促成“央地合作”。比如,河北省某县为了推动央企项目落地,该县主要负责人多次进京与项目方洽谈、协商,还制定了“三领三追”政策,即在谈项目由主管县领导领谈,促其尽快签约;已签约项目由主管县领导领办,促其尽快开工;在建项目由主管县领导领建,促其尽快投产。对阻碍和破坏项目运行的行为,追究当事人、部门“一把手”和主管领导责任。对央企作出“墙内之事由企业负责,墙外之事由县政府负责”的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