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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腐35年:150名省部级官员落马 “贪官免死”或成惯例

薄也成为继原北京市委书记陈希同、原上海市委书记陈良宇之后,改革开放35年来第三名因为贪腐问题被司法审判的中央政治局委员。原黑龙江省委书记田凤山的落马也是由马德案牵出,韩桂芝案则发源于马德的检举。

  普遍带“病”提拔

  去年12月,香港教育学院社科学系博士生刘九龙在第二届中国廉政制度创新学术研讨会上提交了一份关于“带病提拔”现象的论文。在研究了43个省部级落马官员案例,刘九龙得出结论:“这些落马官员发生初次腐败行为的平均年龄为47.48岁,带病提拔的省部级官员,其平均经济腐败时间在10年左右,绝大多数是5年到15年之间。”

  田国良的研究也印证了类似的结论。在其选取的103个省部级官员落马案例中,约有63%的案主,在作案之后仍然获得提拔,约有48%的案主,在担任副省部级职务之前就开始了犯罪。

  王昭耀的受贿史贯穿其整个仕途的升迁历程。1990年,在担任阜阳地委书记的次年,王昭耀就开始插手干部“职务升迁”。在29名为“升官”而行贿的人中,陆有朝是第一个向王昭耀行贿的。在收取了陆有朝7.9万元的贿赂后,王昭耀帮助他先后晋升为临泉县委副书记、县长、县委书记、阜阳市政法委书记。从接受陆有朝贿赂首开先例,直至2005年春节在省政协副主席任上最后一次受贿,15年间,王昭耀受贿历史从未间断。特别是在1993年2月升迁至副省长后,王昭耀受贿次数和金额更是与日俱增。经统计,在704万余元的贿赂款中,至少有600万元是在王昭耀担任副省长后收受的;随着职务升迁,分管领域日益重要,王昭耀财路日宽。

  2007年12月5日,临沂市中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何闽旭案。审理判决显示,何闽旭收受第一笔贿赂是在1994年。何闽旭在任浙江省劳动厅副厅长期间,曾为浙江省诸暨市计委干部周世屏调至省劳动厅工作提供帮助。1994年春节前夕,已是浙江丽水地委副书记的何闽旭,在杭州家中收受了第一笔贿赂——5000元人民币。之后,何闽旭又两次收受周世屏贿赂,共计人民币1万元。

  何闽旭由此开始他漫长的受贿历程。至2006年6月案发,何闽旭受贿时间长达12年,单笔收受数额从最初的数千元飙至索贿160万元。而这12年,也是何闽旭仕途得意、不断晋升的12年。

  2010年落马的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原副主席刘卓志的贪污之路从8年前开始。刘卓志的“第一桶金”是帮企业担保贷款3000万收了20万元好处费。此后,刘卓志胃口渐开,“卖官”与染指矿业,是他共计817万余元贿金的两大来源。为了当上锡林浩特市市委书记,时任锡盟发改委主任牛志美共17次给刘卓志及其妻宋巍送去42万元人民币和3万美元,总折合64.686万元人民币。

  王昭耀的受贿历史是15年,何闽旭的受贿时间是12年,刘卓志的受贿时间是8年。今年5月被判处无期徒刑的原山东省副省长黄胜,从1998年至2011年,多次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223万余元。这些受贿行为跨越13年,横跨了黄胜自地级市市长升至山东省副省长的整个仕途过程。

  • 责任编辑:辛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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