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出生率骤降、高龄化加速,我国劳动力将在2015年左右开始减少,人口规模将在2020年左右开始缩小,未富先老的问题提前凸显,必须采取一系列应对举措来处理难局。
以上所说几个方面的对策,肯定会与既得利益集团发生冲突,没有体制改革就无法推进。今后中国的改革,应该以走过刘易斯拐点之后的经济发展规律为前提,以确保5%以上的中等程度增长率为具体目标,以城镇化、第三产业化、民营化为抓手,把顶层设计与底层推动结合起来。
从法律制度的角度来看,最关键的问题是通过财税制度改革和决策程序合理化来实现分配的公正,或者说“分配正义”,特别是要缩小贫富悬殊以及纠正国企与民企之间的差别待遇。
法治周末:中共十八大以来,您认为中央反腐透露出哪些重要讯息?
季卫东:十八大以来的反腐举措具有如下特征:以轰轰烈烈的治标举措来为扎扎实实的治本举措赢得时间。治标性质的惩治贪官可以大快人心,赢得民众的好评和期待,缓解制度改革一时不能见效的压力;“苍蝇老虎一起打”的呐喊是在敲山震虎,一方面可以起到防止事态恶化的作用,另一方面造成当官难的氛围,迫使一部分不良分子退出官场,为引进清流腾出空间;在“打老虎”的过程中可以发现问题的严重程度和根源,有利于明确制度建设的方向和步骤。
法治周末:在书中,您提到了在1978年,最高人民法院对“文革”中一般刑事案件进行复查,平均4桩案件中就有1起冤案。错案纠正直至今日一直都是热门话题。尤其近期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和常务副院长沈德咏分别作了关于冤假错案的发言、讲话。您认为冤假错案存在的症结在哪里?
季卫东:在中国传统法律秩序中,伸冤、平反冤假错案是体制正当性的一种主要来源。最高法院在近期密集平反冤假错案,是恢复司法公信力的需要,也是为司法改革凝聚共识的需要。
从已经揭露的事实来看,运动式执法、对审判的指标化管理、限期破案和结案等现行做法,导致办案人员轻视程序公正和证据链的完整性,形成了有罪推定的思维定式,这些构成了酝酿冤假错案的温床。
另外,公检法协同处理案件,互相之间缺乏监督和制衡,也是造成冤假错案的一个重大原因。因此,禁止非专业化的权力介入具体案件的审理,禁止各职能部门改变分工关系,严格按照客观性、中立性以及程序公正的原则进行审判,就是预防冤假错案的关键。
以“三审制”落实法治
法治周末:您在书中提到“先法治,后民主的路径,统筹兼顾,刚柔兼济的方式以及社会代价最小化的手段推动体制改革‘软着陆’”。
季卫东:众所周知,经济发展是解决我国所有问题的关键。因此,体制改革应该以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之间关系作为切入点,侧重限制权力以保障投资和贸易领域竞争的自由和公平,把增大人民的福祉和树立法治的权威作为主要目标。
从这样的视角来考察现阶段中国的顶层制度设计,我想提出另类的“三审制”方案供大家批评和讨论。这里所说的“三审制”包括:第一,加强人民代表大会的“预算审议”功能,通过全面的、严格的预算制度来决定政策的优先劣后顺位,改善治理的绩效;第二,扩大审计部门的职责和权限,使政府的内部监察机制与人大的预算、决算审议通过等外部系统以及问责机制联动起来,把“问责审计”作为杠杆推动比较彻底的行政改革,达到重组事权与财权之间关系、精简机构和编制等目标;第三,通过对违宪法规和违法行政举措等的“司法审查”来提高法院以及整个法律体系的权威。
“预算审议”与“问责审计”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需要作为体制改革的配套措施一并提出。托克维尔早就注意到乡镇自治、地方自治对社会发育的重要性,并把这样的社区规模的自由作为健全民主政治的前提。财税民主更应该从公民有兴趣、也有能力参与的乡镇、县、市层面开始。因此,加强人民代表大会的“预算审议”功能以及对政府的“问责审计”功能,不妨从基层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