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7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地方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意见》,为新一轮地方政府机构改革提供了指南。
这是改革开放以来的第六次全国性地方政府机构改革。前五次分别是在1983年、1994年、1999年、2003年和2009年。外界对这次改革充满期待。
“这次改革是对今年上半年国务院机构改革的承接与衔接。” 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政府研究所所长于安教授在接受本报专访时表示,“在我们这个实行单一制和权力高度集中的政府体系下,只有地方政府配套改革到位,中央改革才能具有成效,因此需要高度关注地方政府改革的进程和效果。”
地方政府配套改革是关键
《21世纪》:您如何评价这一轮地方政府机构改革的意义?
于安:作为中央政府机构改革的继续,这一阶段改革的意义在于,只有地方政府机构改革配套到位,中央政府机构改革才能发挥优势。
虽然历史地位被视较低,但是机构改革对现实生活仍然会产生影响,它的进展速度和实现的真实度需要社会关注。这次国务院机构改革在六个方面展开。其中能源、海洋和铁路三方面对地方政府机构改革涉及不多,地方政府机构改革主要在三方面:卫生与计生的合并、广电与新闻出版的合并以及食品安全相关部门的整合。这三块不但与公众生活直接相关,而且对地方政府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带来很大变动。其中食品安全的整合涉及部门较多,相互适应和融合需要较长时间。它们改革的成败很大程度上决定着中央政府改革机构的成败。
由于地方在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上有裁量空间,我们期待地方能够在上述三类机构改革方面能有所创新。
地方政府改革不止一种。目前这种全国性和系统性的改革,是衔接中央政府改革的配套性改革。在权力高度集中的体制下,这种改革只能是从属性和被动性的,改革的幅度和深度完全取决于中央政府:另一种改革是专项性区域性的地方政府改革,设立经济特区和各种综合试点都属于这一类。虽然这种改革也来自于中央政府的批准和授权,但地方政府往往是这种改革的创意者和申请者,所以它比第一种更具活力和创新力。
《21世纪》:您如何看待这一轮的地方政府职能转变?
于安:职能调整是比机构改革更值得期待的部分,对实现新政府的施政目标具有极大的意义。职能转变的程度,实际上就是新一届政府的可作为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