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产业基本建设要搞好规划与设计
产业的发展首先要搞基本建设。在我国的基本建设领域,就整个计划经济时期而言,规划与设计落实得并不是很好。不论是总体布局还是某一具体项目的设计与建设,很多时候都未能做到科学合理的充分论证,就仓促上马,实行“边勘察、边设计、边施工”的“三边”政策。这方面的教训是非常深刻的。
改革开放头几年,在国民经济调整的过程中,党中央、国务院对人民生活、对住宅建设给予了极大的重视,那几年城乡建设的规模已经大大超过了以往30年的总和。但问题也不少。作为分管重点建设的国务院领导,1984年1月,李鹏同志强调:“我们的城市还缺少总体规划的指导,城市的市政公用设施跟不上发展需要,主体建筑和配套的建设不够协调,很多地方环境恶化、污染严重,许多城市缺电、缺气、缺水,严重限制了生产的发展,影响了人民的生活。特别是北方地区的城市缺水严重,其严重程度比缺电更为突出。”
城市的规划不可轻视,工程的设计也非常重要。1985年1月,李鹏同志在全国设计工作和表彰优秀设计会议上指出:“我们所说的效益,应该是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综合。一个工程项目能不能取得这三个效益,决定因素是设计”,“如果设计出了毛病,特别是出了大毛病,很难在施工的过程中加以改变,因为施工是按照设计的蓝图来进行的。如果设计本身的效益就是不好的,投产以后,也很难得到好的效益。如果要改变设计,那就要大动干戈,花很大的代价,已经施工的工程就得返工,要增加投资,延误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