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年庭审直播史
相比于传统方式,微博直播更相当于法院的“自媒体”,相对便利,河北省高院的负责人称,王书金案直播时,尽管新浪网派出了技术人员,但也只是对法院人员“指导和帮助”。
巴东县法院长达7个小时的微博直播,只动用了两名工作人员和两台电脑。
在此之前,基层法院普遍不具备网络直播的能力,“很多基层法院没有监控设备,无法保证视频直播”,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研究员朱巍告诉记者。
曾风行一时的电视直播也比较费时费力。一场大型电视庭审直播的工作量堪比制作一场特别节目。1996年2月,广州市中级法院决定电视直播番禺“12·22”特大劫钞案,当年参与直播的工作人员回忆,庭审前3天,直播最终由原中院院长邓国骥和广州电视台副台长曾日华拍板确定,电视台开始对案发地回访,并事先采访了即将受审的5名犯罪嫌疑人。
“要确保不间断电源,最佳的音响效果以及安全保卫,后勤供给等诸多事宜”。这次电视直播也肇始了我国庭审直播的历史。
1998年,两起电视直播再次掀起舆论热潮。7月11日,国内十大电影制片厂诉电影著作权被侵权案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庭审,中央电视台首次做了现场直播。7月27日至30日,广州电视台更是连续3天,对广州市中院审理的“两枪一斧”抢劫案进行庭审直播。
其时的背景是,1998年4月15日,新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在一次会议上强调,法院要自觉接受舆论监督。他称,公开审理案件,除允许公众自由参加旁听外,允许新闻机构以对法律自负其责的态度如实报道,并在必要时进行电视和广播对审判活动的现场直播。
但也正是这两次庭审直播后,学界开始出现反对声音。贺卫方当时撰文,除了认为直播会干扰法庭,及庭审并不是受所有观众欢迎外,他还认为,电视只是直播了“审”的过程,而没有直播“判”的过程,“这对法官的监督作用有限”。
如今,除了一些电视台与法院合作的法庭纪实类节目外,电视庭审直播几乎绝迹。从2003年,北京市海淀区法院直播“非典第一案”起,网络庭审直播兴起。
北京市在国内第一个建立了专门的庭审直播网站,如今这个网站每天会有几起案件的图文直播,但有关专家介绍,庭审视频直播仍受限于法院的技术条件。
在2009年和2010年的全国“两会”上,时任最高法院院长王胜俊作报告时,先后提出了试行和规范庭审网络直播。一名接近最高法院的人士告诉记者,最高法院对各级法院每年直播的庭审数量,有指标上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