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左起:赵广廷、陈佐洱、朱育诚、饶戈平等出席研讨会 大公报记者 马浩亮 摄
大公网讯(记者 马浩亮)针对日前香港发生的激进组织冲击驻港部队军营一事,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港澳研究所21日在京举办“‘一国两制’与香港《驻军法》”研讨会。全国港澳研究会会长、国务院港澳办原常务副主任陈佐洱在研讨会上指出,冲击军营是极具政治挑衅性的行径,就是冲击国家主权,就是冲击法治;香港特区司法部门依法将犯罪嫌疑人拘捕,大快人心,下一步如何公正依法审理,全国人民拭目以待。全国港澳研究会副会长、清华大学法学院院长王振民则指出,香港应尽快就《基本法》23条立法,以免有人再闯军营。
一批涉港工作的老领导及内地研究香港问题的权威学者出席了21日的研讨会,包括:全国港澳研究会会长陈佐洱,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港澳研究所高级顾问、原新华社香港分社副社长朱育诚,港澳研究所所长、原中联办秘书长赵广廷以及港澳研究所副所长、全国人大常委会香港基本法委员会委员、全国港澳研究会副会长、北京大学教授饶戈平,全国港澳研究会副会长、清华大学法学院院长王振民,港澳研究所高级研究员、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韩大元,军事管理研究所副所长、原中央军委办公厅法制局研究员王新建,国务院港澳办法律司司长黄柳权等。
多位重量级人士出席研讨
与会者纷纷表示,冲击军营等同冲击国家主权,若让激进搞事分子继续捣乱,将对香港社会的繁荣稳定造成危害。亦有学者担心事件冲击香港法治,促请特区政府应考虑尽快完善有关国家安全的本地立法。
陈佐洱在发言中说,2013年12月26日,激进组织“香港人优先”成员6人手持港英米字旗擅自闯入解放军驻港部队总部添马舰军营,叫嚣要“解放军撤出香港”。哨兵立即将他们驱出军营。其后,警方对其进行了逮捕。对“港独”分子这一极具政治挑衅性的行径,全中国人民从大江南北、四面八方发出了愤怒的吼声,加以谴责。擅闯私人地方尚且要负上民事和刑事责任,冲击驻军总部更属罪加一等。他指出,香港特区司法部门依法将犯罪嫌疑人拘捕,大快人心,下一步如何公正依法审理,全国人民拭目以待。
拘捕闯军营者 大快人心
陈佐洱强调,冲击军营就是冲击国家主权。《基本法》第十四条规定“中央人民政府负责管理香港特别行政区的防务”。而具体负责特区防务的主体,就是解放军驻港部队。驻港部队军营不单是香港法律规定的军事禁区,更是中央对港主权的象征。早在1982年邓小平就向戴卓尔夫人指出:“我国政府有权在香港驻军”,强调这是在香港恢復行使主权的象征。
陈佐洱说,在港驻军是贯彻执行“一国两制”方针,维护国家的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保持香港长期繁荣稳定的切实需要。邓小平说过,“切不要以为香港的事情全有香港人来管,中央一点都不管,就万事大吉了。这是不行的,这种想法不切实际。”特区也会发生危害国家根本利益、损害香港根本利益的事情,如果中央把什么权力都放弃了,就可能会出现一些混乱,损害香港的利益。所以,《驻军法》第5条规定,驻港部队要“防备和抵抗侵略,保卫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安全。”他直指,“港独”分子冲击军营的行为,从法律上、历史上、现实上都完全站不住脚。
王振民指出,香港应当尽快完善有关国家安全的法律,而23条立法的有关内容,香港本地法律有些已经有了,有些还没有。出了冲击军营这种事,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国家安全这方面的法律制度还不健全。
不容干扰阻碍“一国两制”
饶戈平认为,冲击军营并非一个孤立、偶然的事件,不是为冲击而冲击,而是借题发挥,另有所图。肇事者具有明显的政治色彩,将矛头指向中央政府、指向国家主权、指向“一国两制”方针,不可掉以轻心。要警惕这一事件背后的政治背景和意图,不容许他们来干扰、阻碍“一国两制”方针的顺利实施。他期望香港各界,从政府到民间,都能从这一事件中有所警悟、总结经验、加强管治,合理维护香港和国家的共同利益。
朱育诚强调,宪法和《基本法》是构成香港管治的最基本的部分,《基本法》的底线不容冲击,指斥冲击军营的行径触犯底线。
独家评论:
大公报:中央严重关注“闯军营” 对港罕严词
大公报:不能让擅闯军营者逍遥法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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