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网

大公资讯 > 香港在线 > 重要新闻 > 正文

热闻

  • 图片

“港独”分子闯军营触底线 多位重量级人士研商对策

全国港澳研究会副会长、清华大学法学院院长王振民则指出,香港应尽快就《基本法》23条立法,以免有人再闯军营。陈佐洱在发言中说,2013年12月26日,激进组织“香港人优先”成员6人手持港英米字旗擅自闯入解放军驻港部队总部添马舰军营,叫嚣要“解放军撤出香港”。

香港近期有“港独”人士闯入解放军营。

  依法严惩闯军营者 维护“一国两制”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港澳研究所副所长、全国人大常委会香港基本法委员会委员、全国港澳研究会副会长、北京大学教授饶戈平指出,香港驻军享有香港宪制性法律的保护。冲击驻军营地,妨碍驻军执行公务,是明知故犯的对抗《基本法》和《驻军法》的违法行为,性质严重,必须严格依法办理。即便在港英时期,擅闯军营事件也是严加追究的。驻军有权採取适当措施制止这种违法行为,包括将违法者驱逐出军营、临时性扣押拘捕违法者以便交付香港政府处置、採取正当防卫和其他必要的自卫措施。

  饶戈平说,香港特区承担有维护国家主权和安全的义务。主权是国家的根本属性,是“一国两制”的核心内容,受国家宪法和法律保障。中央权力机构行使国家主权,是主权的代表者和象征者。任何机构或个人都不得损害国家主权、安全和核心利益,有触犯者将受到法律制裁。这是一条法律的也是政治的底线。

  香港是中国领土不可分离的一部分,在“一国两制”下享有高度自治权,但同时也承担?维护国家主权和安全的义务。香港居民享有广泛的基本权利和自由,但限定在特区法律许可的范围内。

  饶戈平指出,国防权是国家的基本权力和权利,是主权的一种标志。军事禁区含军队驻地具有不可挑战、不可侵犯的地位,受国家法律保护,各国皆然。在中国,这一规则适用于国家领土的任何部分,包括特别行政区。

  驻军地位受法律保障

  香港驻军及其营地具有不可侵犯的法律地位。国家有权在香港驻军,这是国家主权的体现和国防的需要,具有正当性和合法性。驻军地位受法律保障。

  香港《驻军法》是国际按最高立法机关制定的全国性法律,适用于香港,具有对香港公权机关和市民的约束力。香港驻军地位及安全,受《基本法》、《驻军法》和香港本地法律的保护。特区政府有责任保障《驻军法》的实施,香港市民有遵守《驻军法》的义务。《驻军法》明确规定,军队驻地属于军事禁区,警卫人员有权依法制止擅自进入军事禁区和破坏、危害军事设施的行为。

  香港政府承担有实施《基本法》的责任,不但有义务协助国家驻港部队履行职责,保障军营的安全,而且有责任对于擅自进入或冲击军营这严格依法处理。除行政处罚措施外,情节严重者应移送司法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香港本地法律应考虑健全完善相关的惩治条例,用严明的法治来杜绝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

  • 责任编辑:单纬

人参与 条评论

微博关注:

大公网

  •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