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网

大公资讯 > 香港在线 > 重要新闻 > 正文

热闻

  • 图片

4名“港独”因强闯驻港部队总部被捕 或监禁2年

鼓吹“港独”的反对派团体“香港人优先”4名成员早前闯入解放军总部范围,警方昨日以未经批准进入禁区为由,先后拘捕3男1女。

\

  大公网2014年1月2日讯(记者 龚学鸣)鼓吹“港独”的反对派团体“香港人优先”4名成员早前闯入解放军总部范围,警方昨日以未经批准进入禁区为由,先后拘捕3男1女。国务院港澳办发言人昨日表示,对香港个别人士到驻港部队营区门外进行滋扰,并擅自闯入中环军营的行为,中央政府严重关注,又说擅闯驻军营区理应受到法律惩处。

  新华社报道,国务院港澳办发言人昨日回应查询时表示,对香港个别人士到驻港部队营区门外进行滋扰,并擅自闯入中环军营的行为,中央政府严重关注。驻港部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驻军法》在港履行防务职责,这是国家主权的象徵。包括中环军营在内的所有驻军营区受到法律保护,不可侵犯。个别人无视法律规定,擅闯驻军营区,理应受到法律惩处。

  港澳办:军营不可侵犯

  警方发言人昨日表示,经搜集有关证据及调查后,中区重案组昨日中午在港岛拘捕28岁姓招男子,以及下午在长洲拘捕40岁姓张男子,另至昨晚7时许,再在中环拘捕1名29岁姓谢女子、1名15岁姓陈男子。另外,一名36岁男子下午在遮打道因涉嫌盗窃手推行李车被捕,警方亦怀疑该名男子,涉嫌与上述擅闯军营案有关,正进行调查。他们涉嫌在去年12月26日下午擅自闯入位于中环军营的解放军驻港部队总部,触犯《公安条例》(第245章)第38条,在无许可证情况下进入香港驻军禁区。其中两人经调查后获准保释,月底须返警署报到。

  另一男子疑涉案

  消息表示,多次以大闹行政长官落区论坛而“闻名”的招显聪本来于尖东一间酒吧当调酒师,但因去年暑假出席抗议“林慧思事件”集会示威时,被警方指抢枪,更一度被带走,事后被酒吧解僱,无业至今。姓张的被捕者据说是理工大学毕业生,是另一个“港独”的反对派团体“我哋系香港人,唔系中国人”的发起人,目前靠综援过活。

  据悉,“香港人优先”早已部署趁元旦游行搞事,预先买了200元番茄,并约定在游行后的晚上7时在毕打街集合,伺机扰乱交通秩序。

  事发于上周四,4名“香港人优先”成员手挥港英旗,强行闯入解放军驻港部队总部内,并以挑衅的姿态高叫“停建军用码头”、“解放军滚出香港”等恶劣口号,遭到站岗解放军的制止。解放军驻港部队新闻发言人及后表示,4名香港市民未经驻军批准,并不顾军营营门哨兵的警告,强行闯入中环军营进行滋扰,强调军营是香港法律规定的军事禁区,该行为涉嫌违反《驻军法》、《公安条例》等法律。驻军报案后,将案件交由香港警方处理。

  据《驻军法》第12条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应当协助香港驻军维护军事禁区的安全。香港驻军以外的人员、车辆、船舶和飞行器未经香港驻军最高指挥官或者其授权的军官批准,不得进入军事禁区。军事禁区的警卫人员有权依法制止擅自进入军事禁区和破坏、危害军事设施的行为。

  而香港《公安条例》第Ⅶ部中关于禁区的规定,亦为军事禁区提供本地法律保障;根据该条例第37条的规定,军事禁区的出入许可由驻军发放;第38条则规定,无许可证出入军事禁区,即属犯罪,一经循简易程序定罪,可处罚款5000港元及监禁2年。因此,“香港人优先”4名成员擅闯中环军营,进入军事禁区,涉嫌严重违反上述法律规定。


独家评论:

大公报:不能让擅闯军营者逍遥法外

相关新闻:

中央对港事首表“严重关注” 4人涉闯军营被捕

“港独”闯驻军总部系挑战国家主权 各界促追刑责

6“港独”擅闯驻军未被处置 称元旦再有行动

港激进人士强闯中环军营 解放军向警方报案

  • 责任编辑:郑学友

人参与 条评论

微博关注:

大公网

  •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