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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港未满7年规定被指违宪 社署正研究判词

  新来港妇人申请综援被拒后上诉的案件,获终审法院裁定上诉得直,社署发言人回应说,正仔细研究判词和征询法律意见,并会作适当跟进。

  劳福局长张建宗表示,由零四年至今,政府曾拒绝约两万宗来港未满七年人士的综援申请。他表示,需要多点时间跟进终院裁决,现阶段难以评估政府开支会增加多少。

  但张建宗指,自04年1月1日至今年10月31日为止,社会福利署长行驶酌情权,共批准了约1.4万宗来港未满七年人士的综援申请,指政策并非铁板一块。他称,当局过去9年共收到约3.6万宗申请,他指约有2.2万宗申请的申请人,环境并非太过困难,因此在他们解释之后,自动撤回申请。

  他又指,根据当局的规定,社署将要回到04年以前的安排,即新来港人士在来港一年后,可以申请综援,但澄清这次的裁决单纯针对综援的申请,并无提及其他福利,因此其他福利政策不须改动。

  • 责任编辑:张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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