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社评:审查形同虚设 “铅水”报告直指根源

  《食水含铅超标调查委员会报告》昨日发表。“报告”确认水管焊料含铅是导致十一条屋邨出现“铅水”的“元凶”;“报告”并严厉批评水务署、房屋署等政府部门在事件中“集体失职”、出事后又互诿责任,最后导致屋邨居民“受害至深”。

  “报告”公布后,政务司司长林郑月娥率相关部门举行记者会,发展局局长陈茂波、运输及房屋局局长张炳良、水务署署长林天星、房屋署署长应耀康四人在会上就事件中的相关责任向市民道歉。

  四位高官齐齐致歉,事情实属罕见;但对比起“报告”中所披露的问题和情况,回声“迟来的道歉”恐怕还不足以令到事态完全平息,受影响屋邨的居民和反对派恐怕还会追击下去。

  “报告”由独立调查委员会提交,委会成员为法官陈庆伟及前廉政专员黎年。过去一些重大突发事件,政府也会成立独立委员会进行调查,但其后所发表的“报告”往往内容冗长、结论模糊,公众也看不出一个所以然来。但这次“铅水”委会的调查报告是实事求是和言之有物的,直指事件原因和问题之所在,以致相关部门也不能不站出来道歉和承责,委会的工作是切实和有成效的。

  事实是,委会“报告”内容最重要之处,并不仅仅在于指出了事件“元凶”为含铅焊料、四大部门及承建商、水喉匠均要负上不同责任─这些问题不必委会提出,市民也早已“心中有数”;“报告”最可贵之处,在于指出了一个更严峻、更根本的事实,就是相关部门的审查制度已经沦为“纸上制度”,形同虚设。

  “报告”指出,根据水务署、房屋署现行规定,避免屋邨水管使用含铅焊料,其实已经有一套相当完善的审查制度,但问题在于“有制度等于无制度”,在现实执行上没有一个部门认真去予以监督至落实,以至承建商、分包商和水喉匠有机可乘,任意使用廉价的含铅焊料,所谓审查制度只是纸上的东西而已,出事后部门和分包商、水喉匠还互相推卸责任。

  “报告”这一批评,可说是说到了问题的根源上。审查制度可以设置得“滴水不漏”,但到了执行的层面上,却是“人人不管、层层过关”,如此又岂有不出大问题之理?所谓“铅水风波”,其实问题不在含铅焊料,而在人为的工作不负责任和官僚作风。

  对此,政务司司长林郑月娥是没有回避的,她在记者会上坦承:委员会这次就食水含铅事件的调查,不但有助水务署和房屋署改善现行的制度,对其他部门都有警惕作用。

  回归以来,政府部门的工作效率和质量,问责官员和公仆的工作责任感和作风,是否有精益求精、与时俱进,还是相反的“等因奉此”、因循守旧、甚至为了避免舆论和公众压力而“不做不错、少做少错”?这是“铅水”事件和相关报告带出的重要信息,也是近年社会关注以至部分市民怨气之所在。

  (本文为大公报社评)


关注大公网《晨读香江》公众号

责任编辑:胡明明 DN009

热闻

  • 图片

大公出品

大公视觉

大公热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