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荣铨、姚姚:香港长远发展与当前愿望

  文|姚荣铨、姚姚

  国家主席习近平23号会晤行政长官梁振英,听取他对香港当前形势和特别行政区政府工作情况的汇报,并祝全体香港市民新年快乐。700万港人在除旧迎新之际,中央人民政府对香港既讲明白了如何长远发展,又讲清楚了香港特区政府的主要任务。本港百姓金猴之年的快乐,从某种意义上来说,首先要看我们的特首及其特区政府,能否满足民众之当前愿望,和在“一国两制”之长远发展方面,是不是尽心尽责地做到做好吧。

  本届政府履责时日已过大半了,有些应做或者该做的事,尤其关系到“一国两制”的伟大实践和持续推进,不可“高高挂起”,让下届政府去做。习主席提出的“四个不”,确确实实是有的放矢啊!不只特首和特区政府要当一回事,而且七百万全港市民,也须对这事关香港前途和命运的大是大非,要重而视之。也就是说要分清是与非,弄明白什么方面“走样”、搞清楚哪里有谁在“变形”,那么才能形成“众矢之的”去歼而灭之。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一国两制”这个规矩,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而“立”的,是依照香港基本法而“立”的,这就是规与矩。以此衡量,就能把习主席所揭露出来的,有碍“一国两制”实践正确践行的部分,予以彻头彻尾地“矫正”!这些“走样”、“变形”在港不是无人揭露,问题在于相当一部人看不到其对于香港长远发展的严重危害性,不知道迫切须要扞卫两法之权威、全面推进依法治港。中央今朝向全港市民和特区政府敲响了警钟,难道我们还可以充耳不闻、无动于衷吗?

  习主席对于香港如何稳健施政,怎样维护社会政治的稳定,从实际出发,可以概括为三句话:“谋发展、保稳定、促和谐”。

  笔者以为,关于促和谐,习近平有过精辟阐述,值得我们学习领会。他认为,和谐社会本质上是法治社会:“和谐社会是秩序良好的社会,它要求依照既定的规则有序运行,反对无序化和无序状态。实现社会和谐有赖于人们对法律的信仰和遵循。只有把社会生活的基本方面纳入法治的调整范围,经济、政治、文化和谐发展与社会全面进步才有切实的保障,整个社会才能成为一个和谐的社会。”和谐:和者社会关系融洽,谐者就是落实“民生”、“民主”。香港有的政治社团和立法议员自诩“泛民”,却反对普选特首,剥夺数以百万计港人的民主选举权利;煽动幼稚盲从之愤青去闹“占中”、“港独”、“驱蝗”,严重破坏法制社会准则,弄得民不聊生、苦不堪言。香港正于除旧迎新的关键时刻,港人更加深切体会到,惟全面准确依法治港,才能给“促成和谐”提供重要保证。在新形势之下,诚如习主席所指出:“法治通过调节社会各种利益关系来维护和实现公平正义,法治为人们之间的诚信友爱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法治为激发社会活力创造条件,法治为维护社会安定有序提供保障,法治为人与自然的和谐提供制度支持。”

  作者分别为沪港文化交流协会创会会长、秘书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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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孟展 DN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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