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关昭
立法会今日恢复二读辩论“版权条例修订草案”,特首梁振英及相关部门昨日再三呼吁议员早日让草案通过,业界团体也再次发声支持修订。
但立会内外,反对派议员陈伟业等仍扬言要继续制造“流会”、“拉布”和“中止待续”,大楼外亦有“剑拔弩张”之势,上周“垃圾桶爆炸”事件未知会否重演,警方已严阵以待。
一条明明是本港经济、法治发展所必须的版权条例,一些本来是电子网络时代必不可少的修订,在反对派的肆意妄为之下,竟然会变成又一次没完没了的争拗,既浪费公帑资源、又在社会上挑起对立,反对派的确已经成了立会正常议事的“绊脚石”、成了特区政府依法施政的“拦路虎”,更已成了本港发展经济、改善民生的最大障碍,确是天怒人怨、贻祸无穷。
事实是,在版权条例的修订上,六项豁免,包括戏仿、模仿、改图、引用等,绝对是对“二次创作”行为的一种保障而不是损害,法例明确告诉使用者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什么,不是比笼笼统统的一句“公平使用”要清晰明确和合理得多吗?
后者名为“公平使用”,但定义上可以存在极大争议,一切端视乎有人控告后交由法庭作出裁决,即是否构成侵权罪行,如此对“二次创作”的使用者而言,风险不是比“六项豁免”要大得多吗?但陈伟业、陈志全一伙却硬是要“公平使用”、不要“六项豁免”,指“六项豁免”是什么“阴谋”和“陷阱”,如此不是强人所难和黑白颠倒吗?
为了达到阻挠草案通过的目的,明知理屈词穷的陈伟业一伙,今日肯定会在会上使出种种恶劣招数来迫使会议“流会”或中断,令到草案无法进行表决。
对今日的会议,建制派议员已经作好准备,务求有足够人数在席而使反对派“流会”阴谋不能得逞。避免“流会”,建制派确实有责,但一旦被“偷袭”,也决不能把责任怪到建制派头上,反对修订、阻挠通过的是反对派而不是建制派,责任在前者而不是后者,大是大非是不能含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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