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昭:列显伦为法治作不平鸣

  文|关昭

  特区终审法院前常任法官列显伦,昨日在外国记者俱乐部的午餐会上演讲,就司法体系问题发表意见,指出就司法领域的纪律性而言,目前最大的问题就是有人动辄提出司法覆核,而且以之作为挑战特区政府的手段。

  列官是本港资深名“大状”与法官,其对本港法律、司法系统与社会状况、港人政治心态的认识绝无疑问,他这一围绕司法覆核问题的意见,值得市民重视和三思。

  司法覆核,是港人社会近年常见的一个名词,大至政改方案、违法“占中”、兴建大桥与高铁,小至砍一棵树、杀一只蚁,都有人提出司法覆核,真是“怪事年年有,覆核何其多”。而回归前提出司法覆核是一件大事。

  当然,司法覆核是市民依法享有的一项诉讼权利,通常是处于较弱势的一方表达抗争或不满的最后一嗰“杀手锏”;但今天,严肃的司法覆核被曲解和滥用了,成了一些人手中的抗争“武器”,但这抗争,不是为社会、为民众、为公义,而只是为一小撮人的政治图谋或其他利益。

  昨天,列显伦大法官就在演讲中指出:“占中”期间,就特区政府提出的政改方案咨询方案,“学联”代表梁丽帼提出司法覆核,而且毫无根据地将行政长官梁振英列作“答辩人”。他质疑梁丽帼此举只是为了想在自己日后的“履历表”上增加曾经“状告特首”一项。他认为此种哗众取宠、滥用司法覆核的行为应该受到严厉谴责。同样,列官还指出,二零一一年的港珠澳大桥司法覆核,同样属滥用的例子,其结果是令大桥工程成本上升及一再延期动工,增加了社会负担。

  列显伦的这些批评和质疑,是说出了市民的心声,也符合港人社会根本利益的。港人都崇尚司法独立,重视司法覆核,但对近年政府施政举步维艰、动辄被司法覆核的局面确实是深以为忧和越来越感到不满的。

  列显伦讲话中最值得深思的一句话就是:到了二零四七年,香港在普通法下实行法治,到时可能就是香港的唯一价值。这“唯一的价值”,一些人还要伤害它到几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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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孟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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