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关昭
港大“副校风波”余波未了,有人还倒打一耙,把公然违反守则、泄露会议内容的学生会会长冯敬恩捧为什么“为公义牺牲小我”的“英雄”,真是是非颠倒、莫此为甚。
在这些人口中,如果一个人连会议守则、连自己签下的诺言协定都可以不顾,以所谓“公众利益”为藉口,就可以把本来不应该公开的内容公布出去,那么,今后一切会议守则、协定都将会形同废纸,变得毫无意义和保障。因为所谓的“公义”,到底是站在那一方、站在那一种利益立场上,是可以得出完全不同的结论的。冯敬恩说泄密“符合大学利益”,但校委会主席梁智鸿则明确指出泄密损害大学利益,那不是各执一词了吗?
事实是,冯敬恩泄露校委会会议内容,绝对是违反守则、违反诚信、违反公义,他的支持者把会议“保密守则”形容为“遮羞布”,事实是,他们一伙和冯敬恩才是把“公义”作为“遮羞布”,为自己的公然泄密制造“合理藉口”而已。
事实是,凭敬恩的泄密不仅是不公义、而且是完全“没道义”的,因为校委会成员都是“有头有脸”的人士,不是院长、教授,就是社会上各行各业的精英,如律师、会计师、CEO等,冯敬恩可以签署保密当“食生菜”,擘大个口“噏得就噏”,但校委们却不能这样做,如果他们也学冯敬恩那样口没遮拦,违反保密协议,那他们以后在社会上和自己的业界中,恐怕也难以再取信于人了。
因此,面对冯敬恩的“爆料”,他们是“哑仔食黄连,有苦自己知”,明明被人“屈”,也不可以出来公开澄清和反驳,如此不是破坏保密者反而可以“声大夹恶”,“有佢讲、没人讲”了?这又是那门子的“公义”?
事实是,当日出席会议的二十一位校委会成员,是经过慎重及负责任的考虑,主要原因显然与其在“占中”期间收受戴耀廷转来的“政治黑金”有关,有关调查报告已直指其表现“与预期不符”。什么“没问候卢宠茂”,只是冯敬恩刻意渲染和夸大的片面之词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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