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社评:“铅”头在烧焊物料 关键在改善监管

  启晴邨等公共屋邨食水含铅超标事件,昨日继续有新发展,焦点已由居民受影响程度扩大到责任及监管等制度性问题上,看来,相关政府部门工作的改革已属事在必行,“有规定等于无规定”、或有规定却难于落实执行的情况必须改变。

  事件中,连日各方的疑惑或关注焦点,是公屋食水喉管及其所用的焊接物料到底有无监管?从运输及房屋局局长张炳良昨日的讲话看来,答案应该是明确的。

  张炳良强调,房屋署在与总承建商“中国建筑”及“瑞安建业”签署的启晴邨兴建合约中,是写明食水喉管包括焊接物料都不能含铅,这一点是清晰无误的。

  但是,从眼前现实看来,尽管房屋署在批出工程合约时注明不能使用含铅物料,但实际情况却是“两码事”。

  据具体负责启晴邨水喉安装工程的持牌水喉匠林德深昨日在电台节目中声称,他只是“何标记”建筑工程公司的雇员,有关工程用的物料,包括水管和焊接物料,都是由公司供给,他只是具体负责安装和烧焊而已,物料成分如何和购自何处,他“无从得知”,而相关文件上都有房屋署及水务署的签字,云云。

  当然,这位水喉匠的“一概唔知”,是否属实,仍有待进一步查证,但他的说话最少透露了两点讯息:

  一是“判上判”,房署把启晴邨的建筑工程“打包”外判给“中建”和“瑞安”,“中建”和“瑞安”把工程分拆再逐一外判,其中有关水喉工程部分分判给了“何标记”,这名呼冤“水喉佬”林德深的工作也有可能是从“何标记”那里再分判得来的,是名副其实的“判上判”;

  二是房屋署只在与总承建商的合约上作出若干要求与规定,但对具体工程的执行和落实,包括质量问题,却只是“隔山买牛”,责任全都“卸”到了承建商的身上;承建商如负责任,层层监管,那当然不会有问题,但如果承建商一“判”了事,根本不予监管,那工程的质量包括物料的成分是否违规、是否合法,也就只能“望天打卦”了。

  因此,从眼前已经披露的事实看来,启晴邨住户食水含铅量超标,问题出在水管的焊接上,焊接用了合约规定不能用的、廉价的含铅物料,但原因在焊料,根源却在监管制度上,而批准或默许使用含铅焊料的,到底是“水喉佬”林德深本人还是“何标记”?又“中建”与“瑞安”对此到底是知情还是不知情?……这才是问题的症结所在。

  正是“一石激起千重浪”,一个启晴邨的涓涓“铅水”,暴露了目前政府公共工程项目自投标以至施工上都存在监管不足的问题,而最终受害的可能是市民大众,也可能是政府自己。

  当然,一项公共工程和建设,牵涉的技术环节是十分复杂和庞大的,相关部门也不可能“一五一十”的每一项都去具体监管和过问,但一些必要的监管、核对和抽查仍是不可放过的,否则,大如高铁工程的严重超支和滞后,“小”至启晴邨食水喉流出“铅水”,令到全社会哗然,屋邨居民人心惶惶,实在是不可以接受和继续容忍下去的。

  事实是,发展经济、改善民生,并不仅仅是数字上的问题或达标与否,如何进一步完善相关条例和监管制度,提高工程质量,提高市民对政府施政的信心,更是关键。

  (本文为大公报社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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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季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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