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网9月2日讯 记者文轩报道:反对派要求选举“无不合理限制”,否则就要联合否决政府提出的政改方案。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基本法委员会主任李飞直言,无论是现行的规定还是人大决定提出的框架,都没有不合理限制,强调同一规则面前,人人平等。
昨日政制发展简介会的问答环节当中,与会的基本法委员会委员刘?强针对反对派的要求,问及香港市民的被选举权是否存在不合理的限制。李飞在回应时明确表示,现行基本法及附件对被选举权无不合理限制,以往行政长官的选举已经运行多次,多数情况下都是2至3名候选人参选,“选的过程光谱是宽的,说明凡是有意参选,拿到法律规定提名票,就可参与”。
他又说,立法会的选举光谱更宽,一半议员由直选产生,另一半由各功能界别选举产生,只要符合法定提名人数,都可参选,“选出的议员什么方面的人都有”。
至于人大决定所提出的框架,李飞认为,下一步还要进行广泛咨询,在框架内进行细化,但目前框架内也不存在不合理限制,所有符合条件的市民都可向提委会提出参选,是相同的标准。“选举本身就是筛选,用内地的话说,就是举荐、择选”。
他表示,选举权是行使政治权利,必须依法行使,规则面前,人人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