候选人数过多浪费公帑

  大公网9月2日讯 记者文轩报道:全国人大对本港政改的决定将特首候选人定为2至3人,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基本法委员会主任李飞指出,国际上的选举候选人多为2至3人,如此既能令选民有真正的选择,亦能确保选举具有竞争性,同时防止候选人过多、过滥而浪费公帑,保证选举制度的有效性。

  李飞于政制发展简介会上表示,行政长官候选人人数规定为2至3名,具有两方面的考虑:一是确保行政长官普选时最少有两名候选人,使选民有真正的选择,也即选举有竞争性;二是避免因候选人过多造成选举程式复杂、选举成本高昂等问题。他指出,香港回归以来的歷次选举,都在2至3名候选人之间竞选,国外的选举实践也表明,在单一职位普选中,真正的竞争往往在2至3名候选人之间展开。

  李飞还援引多个例子说明,各个国家为了保证选举制度的有效性,不仅规定人数幅度,亦有其他限制,如美国参议员规定年龄不到35岁,不能参选;在新加坡担任国家重大职务,必须要在某个行政岗位工作一定时间;而英国、日本等都有类同的限制,“现在从人数上做规定,就是防止过多、过滥的候选人,令选举程序非常复杂,难以保证制度有效性”。

  李飞认为,香港是中央直辖的特别行政区,具有高度自治权,但毕竟是地方首长的选举,应该将制度订得更有效率,防止过多候选人,以免公众难以了解他们的政纲、过去政绩,是否有能力管治香港等问题。

  李飞又提到:他曾到英国考察,工党、保守党都去过,他们说各个地区党部提出的,即使那个人很有能力,党总部不想让他出来,处处为难他,那就是把他们叫到党总部来,政治部当面面试出难题,一两个难题答不上来,就让你回去了,再过两届才把你推出来,不允许在党内冒出来。日本也是这样,1986年日本众议院大选,有个日本朋友是从小长大的同学,是自民党的青年部长,相当于内地的团中央书记,当时他在家乡,中选区只有5个名额,他想出来选自民党的青年部长,但是这个选区的元老,一个是教育大臣,一个是自治大臣,30多岁想出来选,门都没有。

责任编辑:孟浩

热闻

  • 图片

大公出品

大公视觉

大公热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