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已否决“公提”“党提” 不存在其他提名选项

  大公网9月2日讯 记者黄昱报道:基本法规定,行政长官候选人由提名委员会经民主程序提名产生;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李飞强调,提名委员会是唯一的行政长官候选人提名机构。他又认为,将来提名委员会在作出提名的时候,必然会考虑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呼声,最终提名出各方都能够接受的候选人。

  早已否决“公提”“党提”

  “提名委员会是唯一的提名机构,不存在除此以外的其他机构和选项”,李飞在回应关于“公民推荐”的问题时说:“这个不是只是我说就算了的,而是基本法上就是这样写的;在基本法45条,找不到其他的提名机构”,“因为提名权只授予提名委员会,所以所有的候选人都应由提名委员会提名产生。”李飞补充,当年订立基本法的时候,曾经有包括“公民提名”、政党提名以及顾问团提名等多个方案,但都因为不能取得共识而被否决,最终确立了提名委员会这一方案。

  李飞又强调,提名委员会的组成具有广泛代表性,委员在作出提名的时候,除了考虑自己心仪的人选外,也要考虑业界的意见;提名委员会作为一个整体,在提出人选时亦要考虑市民是否会接受最终的人选:“最终的候选人仍需要面对全社会,所以各种因素都需要考虑,不会出现提名委员只看自己的感觉,社会反应我不管的情况。”

  提委会政治光谱很宽

  对于提名委员会的组成,李飞形容当中的政治光谱很宽:“即使是现在最大的政党民建联也没能拿到多少席位,所以没有哪一方可以控制提名委员会。”他又认为,提名委员会就是社会各行各业的缩影,提名委员来自社会各行各业,认为最终获得提委会各方支持的候选人同样会获得社会各方的支持。

责任编辑:孟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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