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图:张荣顺表示,提委会的组成具有广泛代表性,有利于共识政治的形成/林良坚摄
大公网9月2日讯 记者陈璁报道:全国人大常委会敲定政改框架,香港社会对于行政长官普选办法展开热烈讨论,行政长官候选人提名制度是其中一个焦点。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张荣顺昨日在政改简介会上表示,基本法关于提委会提名行政长官的规定,来自于香港社会的提议,产生于基本法起草过程中,是一项伟大的政治发明,“越看越可爱”,其组成具有广泛代表性,有利于共识政治的形成,应当全力维护。
把宪制风险降到最低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张荣顺昨日在政改简介会上发言时表示,目前香港社会出现了一些绕开基本法规定的提名制度,甚至对提名委员会进行根本性改造的主张,对此他有需要进行说明:“香港基本法已白纸黑字明确规定,行政长官候选人必须由一个有广泛代表性的提名委员会按民主程序提名,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全面地维护了这个规定。”
张荣顺续谓,《中英联合声明》中规定,行政长官既要在香港本地选举,又要中央任命,两者都具实质性,“若中央不予任命,将会产生严重的宪制危机,尤其是实行普选后,风险更大。”他认为,行政长官普选时,由一个有广泛代表性的提名委员会来提名候选人的制度,有利于香港的长期繁荣稳定,把宪制风险降到最低,可以说是一项伟大的政治发明,具有开创性的意义。
张荣顺又指,提委会四大界别的代表,在提名候选人过程中拥有平等的权力,体现了基本法起草过程中提出的均衡参与原则,并确保候选人能够获得香港社会各方面的广泛认同。他强调说:“提委会是对现代选举民主‘数人头’政治,尤其是西方国家政党政治的深刻反思后,创造出来切合香港社会实际情况的制度。”
喻为“美玉”倍加珍惜
张荣顺认为,通过选举制度的设计,促进各政党和政治派别之间的合作,而不走向对抗的共识政治,是民主发展的潮流,基本法关于提委会提名行政长官的规定,正是有助促进这种共识政治的形成,更是“越看越可爱”。他又将提委会提名制度比喻为“美玉”,呼吁大家应当倍加珍惜,全力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