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网9月2日讯(记者马浩亮)全国港澳研究会会员、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陈欣新接受大公报专访时指出,全国人大此次做出决定,为香港普选一锤定音,今后所有具体工作及相关检讨,均应在此框架下进行。
陈欣新表示,全国人大常委会负有为香港政制发展最终在法律上一锤定音的职责。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就是中央主导的一个具体体现,对香港政制发展有至关重要的意义。在决定之前,香港不同政制力量都对全国人大决定高度关注,都尽其所能地在正式作出决定之前试图去影响它,充分考虑自己派别的主张,这也是正常的。
陈欣新强调,如今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决定,就有法律效力,从法律角度上说,不管支持还是反对,不管满意还是不满意,都应该按照决定去做事。所有下一步在香港关于2017年行政长官选举的具体工作、相关的检讨,都要在这个框架下进行。如果踢开法治去搞“民主”,那就不是真正的民主,民主和法治不能对立起来。
此外,全国港澳研究会会员、北京大学港澳基本法研究中心研究员汤大华接受大公报专访时称,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的决定具备两方面意义。一方面有助于釐清香港政制发展要不要维护基本法权威、要不要尊重中央主导权、特首要不要坚持爱国爱港等事关“一国两制”的重大原则问题,为今后处理类似问题确定一些“底线”和“规矩”;另一方面有助于缓解当前香港社会的躁动和争议,开闢一条通往特首普选的切实可走的道路,进而为解决长期困扰香港的深层次矛盾,探索发展符合香港实际、有香港特色的新型管治体制打下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