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公网6月6日讯 综合媒体报道,前政务司司长许仕仁和新地郭氏兄弟涉嫌贪污案,控方继续开案陈词。控方指,新地联席主席郭炳江、郭炳联给“甜头”予许仕仁,作为对方利用职权提供好处,更以“政府里的新鸿基人”来形容许仕仁。
从无申报曾收数百万“特别花红”
代表律政司的御用大律师David Perry指,许仕仁于04年3月初和新地签订顾问合约,为期两年,但得知自己将上任政务司司长,于05年3月提出终止合约,但仍以公司名义发出单据予新地,要求支付馀下未有履行的11个月顾问费合共412万5千元。
控方质疑,这段期间许仕仁已出任政务司司长,为何要问新地索取顾问费?
控方指,许仕仁发出的单据署期是05年4月25日,但根据新地的会计纪录,签发却是05年4月19日,可见郭炳联早已和许仕仁达成协议,以特别花红作为借口,许仕仁亦从没有向税局申报。
逾千万贿款几经转折传入许户口
控方又指,许仕仁和第5被告、港交所前高级副总裁关雄生识于微时的好友,所以郭氏兄弟透过第4被告、新地执行董事陈鉅源付款关雄生,再支付贿款给许,于05年6月27日至30日,先后8次在汇丰及渣打银行入支票、现金及本票给许仕仁,分别为$50万、$50万、$25万、$40万、$15万、$60万、$140万、$470万,共八笔款项,合共850万元。
控方提醒陪审员,一个正常人为何会多次或在同一天内,来回不同银行存款给同一人,明显有人要有计划地行事,当中必然涉及秘密款项。
另外,07年的1112.8万元贿款,是陈鉅源透过名下海外公司先汇1200万港元去新加坡一公司,该新加坡公司是关雄生好友所控制,然后再转入关名下户口内,但关没有直接给予许,却以该笔款项转为美金,并作为短期定期存款,然后再以定期存款作为借贷扺押保证,向财务公司借取相同款项,才辗转转入许仕仁户口内。
300万无抵押贷款从未偿还
控方指,许仕仁一直住在礼顿山,但他任政务司司长前,即是05年6月24日,就签订新租约,以每月16万租用单位,为期30个月。许仕仁表面上每月以支票付租,但事实上郭炳江于许宣誓上任前已给他支付$470万,以抵偿上述30个月的租金。
控方又指,许仕仁出任政务司司长期间,获新地提供300万无抵押贷款,以应付其税务安排,贷款由第三被告郭炳联批核,还款期为12个月,之后许多次申请延期还款也获批准,直至2010年也未偿还。
郭氏兄弟曾晤曾荫权
控方根据廉署检获的郭炳联日誌内的记录显示,05年4月12日至05年7月14日郭炳联致电许仕仁,偕同郭炳江相约见面,期间正是许接受特别花红、重新订立市值租约,及收到巨款。郭炳联其中两项日誌记录更表明约见许仕仁外,另有曾荫权。
主控又说,新地其后与政府讨论马湾发展、西九文化区等项目,都是由许仕仁负责。许仕仁收取新地钱,是有利益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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