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笔者跟朋友闲聊,朋友不断诉苦,家里的小朋友难教,伤透脑筋。细问才知朋友的小学五年级的大女儿不知从哪学了两个新词彙,就是当大人批评她的时候她就马上回应一句:“话人者是”意思是指批评她的人也有同样的缺点。更有趣的是,但当她批评妹妹的时候,妹妹也学著回应一句:“话人者是”,大女儿就回应:“于我无效”,而且还补充说,“话人者是”是她专用的,其他人说没有效果。
朋友边说边摇头,只是无奈地说一句:“真拿她没办法。”身为教育工作者笔者自然好奇,就问朋友平时是如何教育子女的?原来这位兄台是抱著“穷养儿,富养女”的育女观念。他认为女儿要像掌上明珠捧在手里,就算有何过错都不能严加苛责,打骂更是不行。就算孩子的要求过分,也尽量迁就。不知从何时开始,渐渐孩子学会强词夺理地反驳家长,严重起来孩子母亲管教时,还动手推走母亲。
“这还了得?要在过去真正要‘家法’伺候。”笔者回了一句。友人接著说:“我也试过骂她,但是怕影响彼此的关系,多数还是温和地教育为主。发展到现在这样,真不知如何是好?”说著说著,笔者不禁联想起一个何其相似的画面,就是我们的教育局局长吴克俭恳请办学团体、校长、老师及家长不要教唆及安排学生参加主办单位自认违法的“佔中活动”。马上就有“打压”、“白色恐怖”、“政治施压”、“行政干预教育专业”等等言论此起彼伏。真有点“话人者是”的感觉。而且那种声势,使那些价值观念还没有清晰的年轻人产生一种错觉,对于即将有可能违法的人给予提醒,也是不对的。
笔者也相信民主,但更相信有法治保证下的民主,我们才能真正享受和行使自己的权利。以违法方式破坏法治,就像小孩“扭计”逼迫大人屈服。对于不懂事的孩子,最重要的是订规矩,帮他们建立正确的“是非观”,长期习非成是,隻会让他错上加错。
因此对于做错事的孩子适当的惩罚是必须,惩罚的方法也可以是多样的,不一定是暴力,香港文明社会,也有许多文明的方法维护香港的法治社会。当然小孩子也可以坚持他的追求,但大人必须让他明白和平理性地争取,在公平社会不应该伤害共同生活在同一社会的其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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