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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炽华:“拉布”损人害己必受惩罚

  立法会日前恢復二读辩论《拨款条例草案》,但“拉布主力”之陈志全说“预算案年年估错数”,他反问“除了闹和投反对票外,议员还能做什么”?陈志全呼吁议员不要有“拉布洁癖”,看来,连发起“拉布”者也自认“拉布”手段邋遢了。

  有鑑于“拉布”手段邋遢,立法会主席曾钰成已宣布,检视各项“修订”后,决定不批准社民连立法会议员梁国雄其中957项“修订”,使梁的1507项减少三分之二,令原来需60多小时表决时间缩减一半。

  “拉布”多行不义必自毙

  首先,“拉布”者势必陷入“捣乱─失败─再捣乱─再失败”的泥沼,不可能得逞。

  2012年,陈伟业和梁国雄进行“拉布”,主席曾钰成动用“议事规则”第92条,终止陈、梁等人企图瘫痪立法会阴谋。长毛梁国雄不满曾钰成剪布,向高院提“司法覆核”,但不获高院受理,长毛终于去年被判要赔诉讼费逾100万元,赔了夫人又折兵。

  又记得前年,在审议政府申请拨款1亿元为“雅安地震”赈灾时,“拉布”的梁国雄、陈伟业、黄毓民、陈志全不仅不痛改前非,还大闹会场,最终被主席逐出会外。

  再说去年,“人力”的陈伟业和陈志全重施故伎,用“拉布”拖延“财算案”通过,要达到瘫痪政府运作,截断公务员、综援户出粮和对伤残津贴、长者生果金的发放,以达到嫁祸政府、拖垮香港目的,结果也遭到失败。

  其次,“拉布”者多行不义必自毙。

  笔者近日见一老妇,年逾八旬,仍拖?纸皮、汽水瓶变卖。旁观者问:得几多钱能换?老妇说:三五元就可买一个牛角包。又问:综援唔够食咩?老妇答:点知“长毛”拉布几时停口?真阴功!闻者愤慨心酸!老妇等N无人士,还有那老弱病残,鳏寡孤独,正处水深火热。这使人想起南朝.宋刘义庆的《宣验记.野雉救火》寓言故事,感嘆拉布者不如禽兽。故事曰:“野火焚山。林中有一雉,入水渍羽,飞救灭火,往来疲乏,不以为苦。天神言:‘汝势单力薄,何足用也’?雉曰:‘芸芸众生,正陷火灾,禽兽行善,皆为兄弟,何忍不救’!天神嘉感,即为雨灭火”。区区野雉,都义不容辞、奋不顾身入水以羽毛渍水洒救,因为牠知道同处一山,共歇一林,情若兄弟,应该相救。然而“拉布”者明知数以十万贫苦人士正亟待政府拨款救援,却故意以“拉布”拖延、阻挠之。对比之下,雉鸟有情有义,“拉布”者丧尽天良,不亦不及禽兽乎?故必将受正义惩罚。

  其三,立法会主席剪布早有“议事规则”可循。华盛顿哥伦比亚特区大学学者沈己尧教授在其译著的《会议程序准则》一书的前言就开宗明义指:“如果把民主说是手段,自由是目的,而法制就可称为使用正当手段追求所定目的的监护人。因为法制应该是按照民主的会议程序体现大多数人的自由意志制订出来的”。这段话的涵义有三:一、没有法制,追求自由的民主手段就可能因少数人的胡作非为而不能实现;二、法制的制订体现的是多数人的意志和利益而非少数人的慾望;三、法制的规定要通过会议程序来体现,程序是民主手段“监护人”和实现多数人意志的保障。所以,《会议程序准则》第十五章的“辩论”第6项“辩论要中肯”指,“发言离题是不符合会议程序的”,“如果不听,主席不应给予发言”。

  “剪布”得道多助好得很

  其四,剪布合民意道义。“长毛”及“人力”拉布,财爷曾俊华警告:议员提出了比去年多逾一倍近千项“修正”案,对市民将有很大影响,希望议员在履行权利的同时,亦要顾及香港利益,令《预算案》通过。民建联主席谭耀宗批评:人民力量有意瘫痪政府和议会运作,令政府面对财政悬崖,也严重损害公众利益。经民联林健锋指,去年“拉布”浪费了3千多万元,盼曾钰成当机立断剪布。

  “拉布”是损人害己,主席曾钰成为公众剪布得道多助,好得很!
  • 责任编辑:达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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