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毛”梁国雄又牵头“拉布”了,日前更当著财政司司长曾俊华的面“挑机”撒纸。“长毛”的“政治骚”一个比一个烂,一个比一个令其丑态毕现。
“拉布”也好,“挑机”也罢,其实都关乎一件事,那就是今年的财政预算案能否尽快在立法会三读通过。
“拉布”是少数激进反对派议员的惯用伎俩,同时也是一种病态的议会抗争文化。试想想,这与“绑架”立法会、“勒索”特区政府又有何分别呢?对于“拉布”的始作俑者而言,“拉布”本小利大,问题是当这个政治“玩笑”开得太大,万一真的出现财政悬崖,又该如何收科?一言蔽之,“拉布”祸港殃民,又有谁能够承担得由此衍生的政治、经济和社会责任呢?
面对“长毛”的“挑机”,曾俊华司长罕有地以一句“行开啦”回敬。对于无事生非的乱港之徒,还有什么比採取强硬态度、直斥其非来得乾净利索呢?昨日,曾司长在他的网誌里表达了对政治“烂骚”一再上演的“烦厌”:“对于任何不礼貌的挑衅,一句简单的回应,也总算得体。”曾司长进一步补充:“即使对方心怀恶意,其他(更直接、更能表达立场的)助语词还是可免则免吧。”
对于“长毛”的连番无礼挑衅,政务司司长林郑月娥日前去信立法会主席曾钰成,表示极度遗憾。同时,冀其收紧立法会《议事规则》,防止日后再发生类似的不检行为。
这边厢,特区官员表现出极高的政治情商;那边厢,个别的激进派议员依然咄咄逼人、蛮横无礼。这种的议会政治不成熟、不文明的表现,不仅无助于改善香港的行政立法关系,而且此类动不动就对政府的财政预算案“拉布”的闹剧,对经济、民生将有很大的影响,最终损害香港社会的整体利益。不可一,不可再!
显然,“拉布”运用的是立法会议事规则的若干漏洞,提出的尽是些琐碎无聊的修正案。激进派议员扬言“拉布”并付诸实施,可以是一个轻率的决定,而如何适时果断地“剪布”,确是一项充满挑战的工作。
对于“长毛”一人提出的多达1507项修正案,立法会主席曾钰成日前裁定其中957项修正属于错误、重复或是“序列式”,均属无聊或没有意义,除了浪费时间之外,没有任何益处,故决定剔除。然而“减布”之后,仍有960项修正案,较去年的710项多出三分之一。根据去年歷时11日、为时约70小时的“拉布”经验,今年的“拉布”恐怕又是一场旷日持久的消耗战,形势不容乐观。
无论如何,“剪布”与否,全繫于立法会主席曾钰成一人。因为基本法第73条规定了立法会审核及通过财政预算案的职能,基本法第72条第1款赋予立法会主席主持会议的权力,再之,立法会《议事规则》第92条更赋予了立法会主席“剪布”的权力。
俗话说得好:“有前无后,打死罢就”,我们希望接下来“剪布”也要“快、狠、准”,毋须顾虑太多,绝不拖泥带水!
最后,借用去年港产电影《狂舞派》的潮文标题,想问一问曾钰成主席:“为了剪布,你可以去到几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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