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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媒:中央指“公民提名”违宪 意在整合建制派力量

自去年6月学生组织学民思潮高调推出“公民提名”话题起,关于2017年特首普选程序问题就围绕该话题纷争不断。一方面,一众泛民激进派将特首选举方案是否包含“公民提名”作为普选是否“真普选”,是否有“筛选”的标准;另一方面,访港京官、港府官员与建制派均声称所谓“公民提名”的方案违背《基本法》,年末港府颁布的政改咨询文件中也只字未提“公民提名”。

  并非“非此即彼”的选择

  事实上,学民思潮的全面提名到京官抛出的以现有选委会功能组别制度为基础的框架,中间的空间仍非常大。如何规定提委会的权力和程序,如何使得提委会更加具有代表性,达到《基本法》规定的“具有广泛代表性”的要求,即使在港府正式开始政制咨询之前,一些学者与组织就已提出过一些建议方案。

  真普选联盟曾提出的三套方案融入了多项“公民提名”元素:方案A,增加区议员到提委会,使提委会扩大到1500人,候选人获得提委会1/10委员支持或7至8万选民支持即获得参选资格;方案B,提委会缩减为400人,由全港分区直选产生,获得提委会中1/10支持者即为候选人;方案C,提委会由现有立法会议员和区议员组成,参选者如获得1/10提委会成员支持,或7至8万选民联署,可获得候选资格。

  而陈弘毅教授则综合了之前民主党李柱铭与公民党汤家骅的方案提出自己的建议,在保留提委会四大界别组成的基础上,扩大提委会的代表性。首先,工商金融界组成的第一界别的公司票,改为公司所有董事都可以投个人票选出提委会成员。其次,在劳工、社会服务和宗教的第三界别,将工会票改为个人票,同时将第四界别区议员改为可以直接成为提委会成员。这样,选民基础也可由现时的20多万增多到60多万。

  在提委会中只要获得1/8支持,便成为候选人。候选人多于五位则在提委会中投票,得票最多的五位成为正式候选人。

  同为本港大学法学院学者的张达明告诉《凤凰周刊》记者,无论提委会如何改革,一个关键是要令到普选提名所需的委员支持少于现有选委会1/8成员提名的要求。

  作为泛民代表的真普联与建制派代表陈教授的方案,亦有相当的距离。是否保留四大界别,是否保留一定的公民提名因素,以及如何使得提委会更具代表性,其中需要各方更大的智慧达成共识。而普选方案能否获得各界支持,其中一个重要标杆在于泛民能否有实质机会“入闸”。作为民建联前主席的立法会主席曾钰成在去年4月曾提出,如果中央与建制派想设法把民望高企的泛民候选人排除在特首普选之外,日后当选的特首势必更难有效管制。

  普选最终能否实现,还要看政改方案能否通过立法会2/3的票数支持。有本港评论节目将现今立法会生态比作足球,以前踢的是“稳守反击”,建制派由于控制了超过一半,如需2/3,只要从泛民阵营争取一点点即可。但现今踢的则是“全场紧逼”,不仅泛民不再铁板一块,建制派内部也出现明显分裂,要赢则需要每球必争。另有评论指出,在2011年特首选举中,建制派内的“传统左派”与“财团派”间的分歧已非常明显,其背后源于本港近年来贫富分化后产生的阶级矛盾。而在泛民热炒“公提”之际,中央明确提出“公提”违宪,是为整合建制势力。

  至少,现时无论是民建联主席谭耀宗还是自由党党魁田北俊,在公民题目问题上的表态都相当一致,明确反对“公提”。

  • 责任编辑:单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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