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假”普选的概念性争论已久,为什么至今仍没有明确地把普选聚焦于竞争性上呢?除了汤家骅,为什么至今仍没有其他泛民中人公开地表示应把焦点放在如何确保让泛民入闸这个点子上?说白一点,就是为什么至今泛民仍没有明显地将复杂的概念简单化呢?笔者认为,这是源于理想政治与现实政治之间的角力,而这场角力背后却是政治社会(political society)与公民社会(civil society)影响力之分野。
根据民主化大师Juan. J Linz及Alfred Stepan的理论,政治社会与公民社会两者本应属于互补不足(complementarity),即公民社会内的各成员负责提出各种意见,而政治社会内的政党则负责整合意见,并将之归纳为政治现实。换言之,理想政治成了公民社会的主导力量,而政治社会的作用就是把理想政治中的“理想”带回现实。然而,纵观近年香港的政治气候,相对于政治社会,公民社会的影响力更大,甚至有凌驾政治社会之势。这亦表示在普选的议题上,理想政治反有主导现实政治之势头。这点可反映于泛民中人之论述及“占中”运动之发起上。
细心观察,不难发现中央以至整个亲中建制阵营,对于真普选联是次所提出的特首选举三方案的重视程度,远不及普选联在2010年所提出的超级区议会方案。对此,普遍分析有二:一是建制阵营不敢在中央表态之前妄下判断,此前上意与下意不?合的例子实在太多了;二是即使建制派肯表态,泛民普遍认为他们的意见不是最终意见,故不能作准,而2010政改“密室谈判”一役更显示即使到了最后关头,仍会充满变数。然而,有别于此前,是次建制派却出奇地安静,极其量只有梁爱诗、谭耀宗等人婉转的表示“公民提名”未必符合《基本法》,其余大多只是统一口径敷衍的表示,任何方案应符合《基本法》及其精神应为机构提名之类。究竟是什么原因导致亲中建制阵营如此沉默呢?笔者认为这并不是建制阵营不欲表态,而是对这些“不可为”的方案根本没有表态的价值。俗一点说,连批评的力气也可以省却。
真普联“出轨”方案不值一提
纵观真普选联的三方案甚至是近期经改良的“三轨方案”,均有一个共通点:每个方案都包含“公民提名”,亦即是说,理想政治的成分太大,最终形成“三不像”的局面(既不现实,又不全理想,更重要是无法得到中央重视并讨论其方案)。笔者认为“三不像”方案的产生乃是整个泛民(包括政治社会中的立法会议员及公民社会的各团体)均犯了逻辑性错误。在2010年政改中,普选联是在承认2004年人大释法,即立法会功能及直选议席增加比例,须要均等的前提下扩大功能议席的民主成分,亦即是说泛民是在中央“僭建”《基本法》的基础下谋求最大利益。然而,这不等于泛民也可享有同等权利在《基本法》没有指明的情况下“僭建”“公民提名”的选项,更不可能要求中央接受及承认这一“僭建”。不久之前,“占中”发起人戴耀廷更认为人大基本法委员会主任李飞的讲话中没有明确提及“公民提名”四字,表示中央没有公开否决“公民提名”这一选项。显然,戴的解释是对权力不对等的无知,而这种无知亦正是建制中人不太重视泛民方案及不屑作出过猛批评的原因,因为他们深明这游戏规则。
泛民中的一众政坛老手不可能不知道游戏的潜规则,但为何至今泛民提出的方案仍是被理想政治牵?鼻子走呢?个中原因是公民社会的影响力过大,使身处政治社会中的泛民政党不得不顺应潮流。从公民社会的角度,“公民提名”是唯一符合“普及而平等”,结果演变成学民思潮的黄之锋与民主党的张文光在电台的对骂局面,学民思潮甚至极力倡议再一次推动“五区公投”以向政府及中央施压。可见,公民社会根本不屑于政治谈判,他们更热衷于提出一系列政治理想,但政治社会的责任正是把理想回归现实,碍于其影响力,政党们只好提出一个表面折衷但实则“三不像”的方案。这类方案由于诱因不足,根本对促成中央与泛民双方谈判不会起太大作用。在谈判空间不充足的情况下,双方只好跟从较极端的零和方法(zero-sum game),亦令“占中”运动这种本应在谈判失败后的最后选项被提前搬上政治舞台,俨然变成泛民在争取普选上的唯一选项。
泛民应负起政治社会责任
笔者呼吁泛民政党们应负起政治社会的责任,重新把焦点直接地放在如何让泛民在现行框架下入闸,为促成双方谈判创造空间,更不应因害怕重演民主党在立法会选举惨败一役而甘于自我矮化,盲目依赖“占中”。顺从理想政治不是问题,关键在于“占中”是否真的可以吸纳大部分中间选民的支持呢?从元旦游行人数可见,一切不宜过于乐观。另有分析认为现在离“埋牙肉搏”的时间尚早,但论述从来都是讲求早着先机,当泛民阵营仍在为何谓“真”“假”普选争论得无休无止之时,“政制三人组”已开始默默地争取一般市民大众支持,及为舆论造势。正如文中开首提及,毕竟中央与泛民所理解的普选只是侧重点不同,而非“真”与“假”之别。
作者为多伦多大学政治学系博士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