饶戈平:街头政治无助推普选

“佔领中环”行动以所谓“公民抗命”之名冲击香港法治传统,置广大香港市民的利益于不顾,引发各界关注和忧虑。身兼基本法委员会委员的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饶戈平近日撰文指出,“佔领中环”是一种“非理性、非平和的街头政治”,其正当性值得质疑,行动亦无助推动普选讨论。他质问道:“倘若‘佔领中环’的倡议者明知自己的主张违反法律、有悖民意而硬要一意孤行,难道还能说自己是代表民意、维护民权的民主斗士吗?”
饶戈平早前在《紫荆》杂誌撰写了题为《“佔领中环”有悖香港社会的法治传统》的文章。饶戈平在文中指出,“佔领中环”倡议者固守着一个他们假设的前提:那就是2017年的普选不是真普选,必须通过佔领闹市去争取“真普选”。但饶戈平表明,有关普选的政治咨询尚未在香港正式开展,香港市民的诉求还有待广泛听取,普选的具体方案也还没有最终确定,何以现在就能断定未来的普选一定不是“真普选”,而非要通过“佔领中环”的行动才能争取到呢?饶戈平直指:“平心而论,以一种缺乏充分论证的假设结论作为前提,去鼓动一场影响社会整体的政治行动,很难说是一个负责任的尊重民意的倡议,该行动的正当性实在值得质疑。”
《公约》25条B港不适用
对于“佔领中环”倡议者所鼓吹的所谓“真普选”,饶戈平认为,其根据不外乎是引用《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25条B款。他指出,《公约》的核心内容是要求在选举中体现“普遍和平等”的原则,而没有刻意去创设所谓“真假普选”的概念。饶戈平亦指出,因为当年英国做出保留的缘故,《公约》第25条B款至今不具有在香港适用的法律效力,严格地说,香港普选的法律根据是基本法而不是人权公约。饶戈平强调,提名委员会本身也是民主政治的产物,它的运行也遵循民主原则,它同普选所要求实施的“普遍、平等”原则相辅相成。“何以有了提名委员会这个环节,香港的普选就不是真普选了,就要以‘佔领中环’的行动来强迫它修改了呢?”至于如何确定提名的民主程序,候选人的数目多少为宜等问题,饶戈平认为,这些可以通过咨询民意等民主协商方式加以确定,应该在香港社会营造理性沟通、协商包容的民主氛围,相信和依赖香港社会的智慧和良知。
饶戈平表示,香港歷来是一个法制社会,市民有崇尚、遵守法律的优良传统,这也是香港能够取得繁荣稳定的重要保障条件。他说,香港法律尊重市民的合法自由,允许经政府批准的集会游行,但是未见有许可佔领闹市、破坏公共秩序、干扰商贸活动及市民生活的法律存在。相信香港市民的大多数也不希望看到“佔领中环”的情景真的出现,不欢迎破坏法制的行为在香港堂而皇之地肆行。
饶戈平简介:现任北京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北京大学国际法研究所所长、北京大学港澳台法律研究中心主任、北京大学港澳研究中心主任、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港澳研究所副所长兼高级研究院、全国人大常委会香港基本法委员会委员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