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中央政治局向中央全会报告工作列为全会的第一项议程,表明了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为进一步发扬党内民主、增强党的活力的最新努力。
●党的十六大提出发挥党的委员会全体会议的作用,从议程安排到制度安排是不可逆转的趋势,报告工作制度将向地方各级党委延伸扩展。
●同报告工作等制度相配套的党内监督条例、党组工作条例,以及经补充修改的党的地方委员会和党的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相关具体制度必将走向成熟、应运而生。
备受全党和国人关注的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即将举行。中共中央正式宣布这届全会的议程是三项:中共中央政治局向中央委员会报告工作,讨论研究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问题和修改宪法部分内容的建议。众所周知,党的全国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由大会所选出的中央委员会领导党的全部工作。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是党和国家政治生活的一件大事,十六届三中全会成为人们热点话题是理所当然的。比较而言,现在关于第二、三项议程将对国家经济生活和政治生活产生重大影响,议论得比较多,而第一项议程的广泛和深远意义同样值得重视。
为什么把报告工作列入全会议程
如果从根源上讲,把报告工作列入全会议程,这是我们党的性质、理论和基本制度所决定的。代表大会制和报告工作制是马克思主义政党最重要的组织特征。中国共产党从诞生时起,就是遵循这种体制和机制,卓有成效地开展政治活动和各项工作并保证自身肌体充满活力。
正如党章所载明的,党的全国代表大会职权的第一项,是听取和审查中央委员会的报告。由中央委员会所选出的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向中央全会报告工作,虽然在党章中并无明确具体制度规定,但依传统、习惯和惯例,一向是有工作报告或作主题讲话(通常分为书面或口头的),包括就某事所作专题报告或是总结讲话。例如七届三中全会,毛泽东作《为争取国家财政经济状况的基本好转而斗争》的报告;十三届四中全会,江泽民当选为中央委员会总书记后所发表的重要讲话等等。在少数情况下,还以中央工作会议或别的会议形式,检讨工作、展开批评和自我批评。像1962年初扩大的中央工作会议(又称七千人大会),中央领导人带头作自我批评;1978年冬中央工作会议,邓小平发表题为《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团结一致向前看》的重要讲话等等。这种会议往往就是为中央全会作准备或在事实上起到全会的某种补充或推进作用。由此说明,尽管会议名称、内容、报告形式和着重点不尽相同,但一无例外的都包含着接受中央全会审查工作、听取批评、建议和监督的精神,反映了常委会和全委会的不同地位、权责及其相互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