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路可走了,蒋介石在英国要么接受、要么谈判完全破裂的威胁之下,终于让步了。他在1942年12月31日,以一种无可奈何的心情,在日记中写道:“对英外交,颇费心神”“九龙(‘新界’)交还问题英坚不愿在新约内同时解决”,他只得“暂忍之”。
同一天,中国政府表示:不将“新界”问题与取消治外法权合并提出,从而对英国人作了重大让步。
1943年1月11日,中英正式在重庆签约,其中,没有涉及“新界”的任何内容。中英关于“新界”租借地的谈判,以中国的失败而告终。
蒋介石拍桌发誓:“我要用军事力量取回香港!”
蒋介石在1942年12月31日的日记中,记下了对英国让步的事实,但又自我宽解道:如果英国坚持不归还“新界”,“一俟战后用军事力量,由日军手中取回,则彼虽狡猾,亦必无可如何”。
众所周知,1945年8月日本无条件投降后,蒋介石并没有履行他对自己立下的誓言——战后用军事力量由日军手中取回“新界”,相反,包括“新界”在内的整个香港地区,倒是被英国人重新占领了。其实,在收回“新界”的问题上,蒋介石光是嘴上说说而已,手上并不动。可英国人则是嘴上既说,手上也干。中英新约签订之后,墨迹未干,英国就立即宣布:战后不归还香港。
接着,英国人四处鼓噪了——
1943年1月14日,英国殖民地大臣在议会强调:“英国王冠殖民地香港的地位,并不因为新约的签订改变。”
英国外交部远东司中国处处长布坎南说:“‘新界’决不可以还给中国。保住‘新界’,就是重获香港的第一步。”
为了表明英国不会把香港归还中国的决心,从1943年2月起,英国政府指示他们在华的公司一律要在香港注册,而不能到其他英国殖民地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