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3日,中国政府就英方的草案,提出了一份修订草案,其中加上了废除1898年6月9日在北京签订的中英《拓展香港界址专条》的内容。
英国外交部收到中国的修订草案后,远东司司长克拉克首先提出三个可供选择的方案:接受要求;断然拒绝;尽量拖延。“第二方案!”艾登看也不看克拉克,两手插在口袋里,脸色十分难看:“对‘新界’,我们应当断然拒绝归还!”
英国拒绝讨论“新界”问题的蛮横之举,也遭到了中国政府的反击。
宋子文在谈判中寸步不让,坚决要求收回“新界”。 吴国桢也从法律的角度,力争收回香港。 蒋介石此时也坚决表示:“中英新约如果不包括收回‘新界’,我就不同意签字!”
双方各执己见,互不相让,使谈判陷入了僵局。
12月21日,丘吉尔主持了战时内阁会议。会议声称:交还‘新界’问题不属于本条约的范围。为了不至于拖延条约的签字,我们应该声明,我们准备在取得战争胜利之后重新考虑这块租借地的“租期”问题。到底如何重新考虑租期,又并无下文。狡猾的英国佬,几乎等于没有对中国作出任何承诺!
12月25日,薛穆将英方的立场通知了中国政府。英国这种顽固的态度,将中国逼到了悬崖峭壁上没法再退了,就连主张妥协退让的宋子文,对此也十分不满。他和顾维钧先后两次要求英方发表一项表示今后归还“新界”意向的声明,为此,中方在战争结束以前,绝不催促英国归还“新界”;同时,郑重宣布英方如果连这样的意向也不愿意表示,那么,中国将不在条约上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