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台湾公娼正式走入历史
因为“落日条款”,岛内公娼的数量逐渐减少,但第一个提出废除公娼制度的,却是陈水扁。1997年9月,时任台北市长的陈水扁,选择了以“强力扫黄”为诉求,浩浩荡荡扫荡所谓的色情产业,迫使数百家台北市酒店暂时关门。接着,依照挑软柿子原则,陈水扁想废除日薄西山、没人关注的台北市公娼。
陈水扁的“废娼”政策,让这个原本属于禁忌的议题,原本属于社会底层从来没有过发言权的一群人,瞬间打破沉默,一下子从被动、挨打的局面,反过来争取自己的权利,告诉大众,她们是台北市政府核准发牌的“公娼”,应有工作的权力。
经公娼自救会和当时介入协助的女工团结生产线的长期抗争,终于在马英九当选台北市长后,于1999年3月争得缓冲两年,2001年3月执行废娼政策。由于台北取缔娼妓的示范效应,台湾其他各县市纷纷效尤。高雄市最后一家公娼馆于2003年底关闭,台湾公娼业也正式走入历史。
公娼取消台湾私娼难以“从良”
但是,废除公娼的决议实际上也没有真正解决色情业的问题。
在废娼政策施行后,她们面临更严峻的生存压迫与经济困顿,必须遭受警察的盘查、临检、及钓鱼恫吓与少数恶质嫖客的骚扰和暴力威胁,她们在街头与人竞逐的条件不好,相对于年轻世代,也没有可以使用电脑科技上网援交的技术能力,身上不但背负着老少两代一家子人经济依存的重担,在仅有的社区与人情基础上,维持与老顾客之间有限的性交易互动。她们既没有合法的工作权以及福利保障,更别说有什对这份性工作的期许和未来,地下化让她们只能活在阴暗的底层,守着仅有的生存条件喘息与挣扎。
台北街头的地下性工作者。
因为没有其它特长,在失去合法执照后,大多的性工作者都没能实现转行,而成为了非法流莺。实际上,台湾目前约有10多万的地下性工作者,她们也和这些公娼一样,很难寻找其他的生存方式。
大约两坪大的房间,就是私娼出卖灵肉的地方。
原本合法的公娼转为私娼,所有小姐只能在孤立的系统内,像蜘蛛网般的把生计债务压力彼此支持。其中一个小姐欠债落跑,马上牵连到原来大家互相借贷的系统,而庞大的卡债、钱庄高利贷,就像吸血鬼一样,让她们在地下化的处境,经济问题越来越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