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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人自评晚明社会风气:今时娼妓布满天下

万历时《五杂俎》记载:“今时娼妓布满天下,其大都会之地动以干百计,其他穷州僻邑,在在有之。终日倚门,卖笑卖淫为活。”

  新兴的大明朝曾经是生气勃勃的。明代前期作为相对单纯的农业社会,由于改朝换代,旧的贵族遭到了沉重打击。朱元璋以重典治国的政策,采取严惩贪官、抑制富民、扶植小农的政策和移民屯田、减轻赋税等措施,对社会财富进行重新分配,使各阶层之间维持了大体的均衡和稳定。但是不久,由于新权贵的恶性发展,大地主的疯狂掠夺等,贫富分化又开始了新一轮的发展乃至加剧。

  当然,这期间的社会问题仍然主要是土地问题。在洪武末年、建文初年,著名思想家方孝孺关注社会稳定,提出恢复井田制度,就是看到了土地兼并和贫富分化的趋势将会对明朝的统治构成威胁。方孝孺的方案是不切实际的,而明朝像历朝一样,同样缺乏抑制贫富分化的手段,或者说在制造着新的贫富差距。以土地而言,上自皇帝以至于后妃、亲王、勋戚,无不疯狂兼并土地。皇帝号称富有四海,不仅有自己的仓库,而且有自己的土地,称为“皇庄”。到孝宗弘治初年,皇庄、皇帝私人拥有的土地,仅畿内就达12800顷;武宗正德年间更达到了37595余顷,前后不过12年时间。亲王占有的土地称为“王庄”,英宗时长沙的吉王有田1300顷;嘉靖时德安的景王有田竟达数万顷。外戚张延龄兄弟从弘治初就开始奏讨侵夺田地,到嘉靖年间,在顺天府等地就有田5280余顷;勋臣成国公朱应桢万历时田地多达9600余顷。嘉靖朝的权相严嵩田产在2000顷以上。天启年间,大宦官魏忠贤一家所得赐田不下百万顷。在地方上同样如此,晚明,河南“缙绅之家相率以田庐仆从相雄长,田之多者干余顷,少亦不下五七百顷”。庶姓豪族,其占田数量也是惊人的。明中后期,由于工商业的发展,皇室与权贵与民争利,经营工商业又成为他们疯狂聚敛的一个手段。皇帝开有皇店,勋戚开有私店。他们依仗权势,“拦截商贾,横敛多科”,“肆扰关津,侵渔民利”。他们控制盐业专卖,插手手工业经营,放高利贷,鲸吞财富,加剧了贫富分化的程度。小民的贫困和贵族、官僚、富民的奢豪,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流民问题在明代十分严重,也是导致各类社会问题的重要原因。

  明朝地域辽阔,各地区地理气候条件不同,经济文化发展的水平差别很大,政府对不同地区的控制和管理的程度也不一致,这成为地区间民众流动的重要原因。同时,由于皇室官府开支浩繁,小民承担的赋税日益沉重,一些势家又凭借权势转嫁负担,使小民不胜负荷。于是贫苦农民被迫离弃乡土,到异地去寻找生存机会,加入到庞大的流民队伍之中。

  明代流民主要是流移到有大量未垦土地和国家控制相对薄弱的地区。湖广、河南、陕西、四川交界之地的荆襄地区成为流民的聚居地。流民从两方面给明朝政府造成压力。一方面,大量农民离开户籍所在的土地,使得这部分土地人口承担的赋税同时流失。没有纳税者,没有服役者,官府的统治失去了对象,政权失去了意义。另一方面,大片失去土地和基本生活手段的流民,聚集政府难以控制的山林荒野,随时可能揭竿而起反抗朝廷,成了最大的不稳定因素。因此无论如何,政府对大量流民的存在都不能容忍,都必须予以削除。明朝采取了诸如编制里甲、核定人口、发放户帖、离开本土要凭路引通行等措施,甚至不惜对流民进行血腥镇压,强令流民返回原籍。然而,由于明朝政府没有能从根本上削除流民产生的原因,所以,镇压和驱赶不仅不能遏制流民潮,反而激化了矛盾,引起了流民起义。于是,明朝不得不改变策略,准许流民在就近州县“附籍”,即登记户口,使他们重新成为官府管理的人口,重新成为税收和劳役的供给者。明朝在一些流民聚集的地方设立了州县,安置流民,对当地加以治理、开发。但是,明代的流民问题始终没能彻底解决,一直到明末,许多流民汇入反抗朝廷的起义军,成为推翻明朝的主要力量。

  • 责任编辑:杜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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