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
国企改革仍是今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中心环节。金融体制改革、市场体系建设、社会保障体系完善,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国企改革的进展和深化。
1.国有资本布局的调整。
国企改革的最主要内容,仍然是继续调整国有资本的布局。国有资本为经营性国有净资产,是国有资产的主体。
调整国有资本布局,仍然是有进有退,逐步将国有资本集中到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而从一般的竞争性行业退出。但也不是从所有竞争性行业退出,因为关系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中的支柱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大部分为竞争性行业,国有资本现阶段还不能退出,还要对其中的重要骨干企业进行控制。对一般竞争性行业中有竞争力的国有企业,也不是勒令退出,个别有优势有竞争力的企业,既可选择出售卖个好价钱,也可以继续在市场上竞争扩展。
有资本布局调整后,国有经济在经济总量中的比重将继续下降,估计要从目前占1/3左右降到占20%左右,然后大体稳定下来。这个比重,仍比一般市场经济国家高很多。
2.继续对国有大中型企业实行规范的公司制改革。
一是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随着经济社会化市场化趋势的发展,各类资本交叉持股、相互融合不可避免。国家实行鼓励国内民间资本和外资参与国有企业改革、发展股份制经济的政策,使国有资本和非国有资本在现代公司制度的财产组织形式中相互渗透和融合,股份制、混合所有制经济迅速发展起来。
有资料显示,到2001年底,除个体户以外,90%以上的新建立企业为股份制企业,70%以上的老企业改为股份制企业,纯国有企业、私营企业正在逐渐减少。这次《决定》有一个非常重要的论断,就是“要适应经济市场化不断发展的趋势,进一步增强公有制经济的活力,大力发展国有资本、集体资本和非公有资本等参股的混合所有制经济,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使股份制成为公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这是《决定》的一个重要亮点。在《决定》指引下,今后中国的股份制和混合所有制经济将更快地发展起来,并通过这一发展加快推进国有企业改革。
有的经济学家估计,以股份制为主体的混合所有制经济目前占我国总体经济的40%左右。如果再经过5~10年的改革,混合所有制经济大约能达到80%左右。
从放权让利的国有企业改革—推行股份制和发展非公经济—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股份制或混合所有制成为公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表明我国公有制特别是国有制逐步找到了一个与市场经济相结合的形式和途径。
二是建立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要着重处理好所有者与经营者的关系,具体来说就是要发挥董事会的作用,处理好董事会与经理层的关系。还要处理好“新三会”(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老三会”(党委会、工会、职代会)的关系,主要是处理好董事会和党委会的关系。要实行“双向进入、交叉任职”,国有独资和国有控股公司的党委负责人可以通过法定程序进入董事会、监事会,董事会和监事会都要有职工代表参加;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及工会中党员负责人,可依照党章及有关规定进入党委会;党委书记和董事长可由一人担任,董事长、总经理原则上分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