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完善机制,落实措施,高质量完成1999年水利建设任务
一是加强前期工作,严把项目审查关。在规划要求的范围内,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审批一批,储存一批,开工建设一批。项目立项审批必须具备完善的前期工作,落实工程投资渠道、资本金(或投资)比例、项目建设施工计划、经济及社会效益测算。工程设计要由具有相应资格证书的工程设计单位承担。工程建设要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资金审计监察制。认真吸取经验教训,防止再次发生因前期工作深度不够、设计及施工质量达不到要求而造成投资浪费、工程不能正常发挥效益,甚至出现重大责任事故的现象。坚决杜绝“三边”(边勘察、边设计、边施工)工程。严格控制工程超概算。
二是落实资金,加大投入。要进一步深化水利投资体制改革,多层次、多元化、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积极吸引国内外资金,适当地争取使用各种贷款,啬投入。确保地方配套资金足额、按时到位。要深化水利价格体制改革,理顺水价,加强水费征管,建立水利工程良性运行机制。坚持中央、地方事权划分原则,实行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谁管理,调动全社会办水利的积极性,加快灾后水利建设步伐。要建立地方配套资金同步足额到位的约束机制,地方投资要与中央投资同步到位。对于地方投资不及时到位的,调减已下达投资或通过减少或延缓该地区其它项目等手段进行调控和约束。
三是实行投资计划与形象计划相结合, 促进建设目标的实现。
对于中央投资安排的各类水利建设项目,要根据项目的规模、重要程度和投资额的大小,由各级计划和水利部门根据总的年度投资计划确定工程建设形象计划, 并分级负责监督检查, 保证建设目标的实现。对于不能按计划达到形象要求的,要查清原因。属挪用、滞留建设资金、工程建设管理不善的,要追查有关人员的责任。
四是依靠科技,强化管理,保证工程质量。加强水利工程建设标准和技术研究,积极研究和推广先进适用技术和新材料、新工艺。要结合实际,选择一批重大实用技术进行科研攻关。围绕大江大河大湖重点病险堤防处理,完善和推广堤防防渗、基础处理和防汛查险等前期关键技术,开展国家防汛指挥系统、水文预报系统建设中关键技术的研究,搞好工程质量控制体系建立和技术标准的制定等等。建立有效的技术保障体系。
水利工程特别是防洪工程,关系千百万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必须严格基本建设程序,把好建设管理关,做到水利项目建设管理科学化、程序规范化、技术标准化。严格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和工程建设监理制。工程的勘测设计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等级资格的单位承担。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改变项目建设方案、修改设计和降低质量标准。招投标过程中竞标、评标要真正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反对任何形式的地方、部门和行业保护。工程承包中要严格履行合同,不得层层转包。建立完善的工程质量保障体系,充分地使各级质量监督机构的质量监督、检查职能,发挥技术咨询在工程建设和质量管理中的重要作用。要严把材料、设备质量关,防止偷工减料、以次充好的现象发生。各级计划、 财务、审计和监察等部门,要加强计划管理,严肃财经制度,加强审计监
督、监察,对项目投资进行全过程监督和管理,保证各级建设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各项工程投资要专款专用,防止滞留、挪用资金的各种违法行为。
对已建水利工程,要加强维护管理,使其充分发挥工程效益。要进一步修订和完善工程管理规范、标准等制度,使水利工程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要努力推行以堤养堤、以库养库、以电养电、以水养水的新机制。制定一系列管理办法,确保中央、地方各级水利投资计划的落实,确保工程建设的质量,确保工程管理效益的正常发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