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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奎松:四次血案幕后 蒋介石的智与不智

  “徒然苦了自己,苦了国家民族!”

  作为国民党党政军警特组织的最高独裁者,不管蒋介石如何痛恨民盟等中间亲共的势力,至少在战后这一阶段,他并不希望发生此种未经批准,且持续爆发的极大损害国民党形象的政府暴力事件。但为什么蒋不希望发生的事情,却接二连三地发生了呢?比较蒋介石及其亲信的日记,可以看出蒋在处置上述事件时存在着颇多值得探讨的具体问题——

  一、情绪不稳,造成指示混乱。如3月23日和6月5日关于对民盟骨干张奚若、闻一多、罗隆基等,“不必姑息”,“应施打击”的指示,就明显地存在着旨意不明,极易引起下级误读的情况。

  而值得注意的是,这类含有激烈用语的训话或指示,有时又是在蒋心情不好,愤激操切,未经深思熟虑的情况下发出的,与其本意未必完全一致。除对自己的脾气常常难以控制,不时会讲出过头话外,蒋有时还会发出自相矛盾的方针和指示。如前述6月5日蒋在中央情报会议上明确指示应“打击”民盟骨干人员,7月3日在同一会议上又指示,对中共及民盟等应“采取被动还手政策,我不先放枪,若彼放一枪,我即放二枪,若彼动拳,我即动脚”。(唐纵《在蒋介石身边八年》)

  二、疑忌过深,导致决策偏颇。国共两党相互疑忌仇恨,在当时条件下很难避免将对手妖魔化,遇事容易马上联想到对方,并且一定会把对方往恶处想,也属常态。但问题是,同为国民党人,不少国民党干部对事情的判断,却往往会比蒋介石要来得准确和客观一些。

  如下关事件,刚一发生,还没有开始调查,国民党众高层领导人实际上就和王世杰、唐纵一样,马上猜到是党人所为了。对这样一种国民党高层干部凭直觉即可感知的情况,蒋介石却要看到调查结果才恍然而知,因而惊,进而怒,其指导督责自然起不到防微杜渐的作用。

  三、不谙下情,难免被下属欺瞒。蒋介石不仅对党内政治文化明显隔膜,对下情亦不甚了解。这自然会方便部属执行命令时巧予应付,欺瞒折扣。在以上两起昆明惨案的调查处理过程中,蒋介石就屡被下属欺瞒。

  在头一起昆明惨案中,蒋完全不重视调查工作。得知消息后,他的第一反应就是惩凶。在他看来,云南当局对此事并无责任,因此,只要下令枪毙投弹凶手,事情即可顺利解决。而云南当局也乐得如此。于是就出现了1日发生惨案,蒋3日上午下令枪毙凶犯,4日下午云南警备司令部就举行了军法会审,宣判凶手死刑。实际上,两名被枪决的“凶犯”,即陈奇达、刘友治,并非当日闯进学校用手榴弹行凶的军官总队的军官,而是两名盗卖军事物资的死刑犯,被昆明驻军拿来欺骗蒋介石和社会舆论的。(吴思珩《昆明学潮退思录》,《吴思珩先生访问纪录》,《口述历史》第8期,台北中研院1996年)如此处置,不仅使蒋的指令打了折扣,而且也难以服众。

  四、独裁作风引发事态恶化。在两次昆明惨案发生前后7个月左右的时间里,从蒋介石日记和唐纵日记中看到蒋对干部发火训斥,乃至痛骂的记录,就不下二三十次。由此不难想见蒋与众多下属之间存在的那种猫鼠关系。因为怕报告了不好的消息刺激了蒋的神经,就连蒋最重要幕僚陈布雷都要注意筛选下面报上来的报告和信息:哪些报,哪些不报,既要照顾到事情的重要程度,也要照顾到党内各种人事关系,同时还要看蒋的心情。因此,一些批评蒋和抨击政府的舆论与活动,地方党政军警特部门报归报,却习惯于不等批复,打了再说。这也是上述多次政府暴力在蒋不知情的情况下发生的一个重要背景。像“一二·一”惨案前的11月26日,关麟征就有过电报向蒋请示如何应对,但他并没有等到蒋的回应,就动了手。同样,霍揆彰在暗杀李公朴后,也有电报给蒋介石表明心迹和决心,蒋也没有亲自看过和回复,霍即当作蒋已认可,放手让部下再去杀人。

  • 责任编辑:雨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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