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诗婷:友骅哥刚刚提到,讲到的就是说挖坑然后恐吓,这部分就让我想到台湾军方有一些十大酷刑,带你来看一下有哪十大酷刑,譬如像拳脚殴打、电击棒电击,还有捆绑恐吓活埋,还有吃土、吞砂、灌肥皂水,或者是将头塞入蓄水池,或者是用铁针扎血管等等的,这部分天铎哥,现在还有这样的十大酷刑吗?
李天铎:这个用刑在部队里面是另外一套,这个讲的十大刑是指以前警备总部存在的时候,他们有保安,那个时候警察、调查局都不够看,碰到警总大家都软。关水牢干什么,你没有什么东西侦不出来的,而且在大敌当前,一个匪谍就把你拷死了。
彭诗婷:可是关水牢这些如果明明没有的事情,你被屈打成招或者是当替死鬼去了。
李天铎:在那时候这种事情都很多的,我本身也是受害者,很多人都问我,说你当初干的好好的,在法国然后买了舰艇回来之后,为什么要退?我当初就是碰到殷仲文当局长。我们以前在安全局的时候,每个参谋都有自己的特长,自己会把对问题的意见写下来呈给上级,局长甚至于重要的问题也会找我们来问,为什么这样子?你的出发点是什么?那种氛围很好,大家一起为“国家”在做事情,但到殷仲文的时候,他就是贯彻李登辉的指令。我们提了一些意见给他的时候,他说你们这些人如果不听话,我就军法办你。我们这些军官当了20年了,你这么霸道!我说那你干好了。
等我把一个很重要的案子——美国地区辖区调整,别的参谋撤一个组签不下来,我把美国地区整个辖区调整撤了四个组,我整个做完以后上去,他还在跟我争论。后来我跟他简报一完,我12分钟报完,他找不到问题,结果他怎么骂,为什么你们在美国撤一个组要花一个月的时间?开玩笑,一个组牵涉好几个州,文书怎么交接以及到密码到关系的交接,那个绝对不是你一个礼拜命令去就能完成的了。这就反映了他这种从陆军起来的那些观念——我下命令我最大。他说我安全局局长半个小时盖完章就接了,开玩笑,下面有多少的作业,他不去管你这些,他只认为维护他的权,维护他的主观权。在这种状况下的时候,我打了报告,说我可以不干,我反正满了20年。下来以后,我经常在报纸上写文章,就说军官到底怎么去调整。这呼应了刚才友骅讲的,军方没有法制概念,他完全是人质,就说我官最大的时候我要怎么就怎么,但是这样不对,这个观念一定要改掉的。军方不愿意去面对社会的进步去调整,因为军人不是靠钱不是靠权,而是有一种荣誉跟责任,在这种的驱使下的时候钱都不问题,生命都不是问题的时候,才能够保护“国家”。
彭诗婷:天铎哥刚才讲到一个重点,就是如果你怎样怎样,我就用军法办你,为什么他们都讲军法办你,我就来办你的意思。
李天铎:他就可以办你。
张友骅:我刚刚讲的,保防监察跟司法,通通是军方一把抓,当保防监察对你一点办法都没有的时候,他军法办你的时候,回归到了最后还是回到他的手上,一个人究竟要判几年,一个少将司长就有权利。我还亲身经历过,我手下有个班长是一个山地人,晚上喝醉酒,携枪出去,上了计程车,然后枪抵着司机说你给我开到哪边,他就睡着了。计程车司机把他开到宪兵队,宪兵队处理以后,他不驾外出、携械逃亡、抢劫计程车,这三项罪名,是唯一死刑。我们想帮他解释,结果我们长官跟我怎么讲,你不要解释了,省得你牵连在内,反正军法从事,就完了。你晓不晓得军方做一件非常残忍的事情,那个时候是许历农接六军团司令,所有六军团少尉以上的军官,早上4点半全部到靶场,然后5点钟枪决,叫那些军官都站在那边看那个士官被枪决。请问他的供词有没有,请问他的自白有没有?那为什么判?他们说郝柏村下了一道命令,批“可”,就一个字“可”,完全没有经过一个正常的法律程序,一条生命就没了。
你究竟是把平时当做战时,还是战时用更严厉的?这些都是我们亲身经历过的,连枪毙一个人都要叫我们去看。许历农讲了一句话,告诫你们好好管束你们的部署,不然军法从事。
李天铎:军法伺候,这个我1963年在外岛的时候很清楚的,那时候外岛的指挥官就有权决定,那时候如果说发生这种盗刑犯上就枪毙,枪毙的时候通令每一个连,把连上最顽皮的小兵全部带到现场去看,看完以后他至少有三天说不出话,至少一个月,大概大半年就乖乖的,因为你看到人怎么被枪决,外岛指挥官就有权批掉你。
彭诗婷:在军法的不当使用之下,会造成一个人质的情况,这让大家非常的诟病,但是有立委觉得如果军法废除的话,那三军将亡,因为怎么带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