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鸿均:只要司法来做一个决定,那他可以回来,我们当然在法的判决上我们就让他回来。我们有很多的军机犯通缉犯都在对岸的,如果这样子的话无限上纲,我觉得也不是一件好事情。
解说:负责侦办林毅夫案的金门高分检认定,林毅夫叛逃的行为属于继续犯,也就是犯罪行为仍在持续,维持通缉判决,但台湾的法界也有声音认为,林毅夫是既成犯,触法行为已经完成,只是违法状态的延续而已,林毅夫触犯的“投敌罪”早就超过20年的追诉期应该撤销通缉,但民进党立委持反对意见。
蔡煌琅:林毅夫先生如果想念台湾,要回到他的故乡来的话,我建议他能够向“中华民国”的司法机关来自首。
解说:林毅夫案件各方意见分歧,但接手侦办的金门高分检并没有把话说死,表示不排除检视完最后由检察官重新认定是否要继续通缉。
黄家腾:林毅夫的争议要如何解套,除了是法律问题,另一个重要关键是台湾方面到目前为止仍然认定两岸是敌对的状态,但问题是两岸间已经签署了许多重要的协议,台商到大陆投资更是络绎不绝,台湾方面认定综合现实有极大的差异。
彭诗婷:为什么林毅夫的这个事件会再度引起台湾社会高度的关注,最主要的原因就是台湾的军事审判法终结了,为什么?我们来带你看一下过去整个台湾军事审判的一个历史,在1956年的时候,台湾实施了军事审判法,军事部门的首长有权监督军事的法院;1999年的时候,台湾的军事机关不能够在隶属的部队;2013年也就是最近我们看到的就是军人在非战时期犯罪的话就必须回归到司法机关来审理,像拉法叶舰的关键证人郭力恒服刑20年之后原本军方是不准假释的,但是军法移交之后,到一般法院就准许他假释出狱,此外还有两个小兵在军审法移交之后,当庭就被释放了。
这部分先请教的是友骅哥,这个实施超过半个世纪的军事审判法,他在三天立法院就迅速的修法通过了,也造成台湾社会非常广大的一个关注,其实我们了解是军方是一点都不希望这个军事审判法能够就是能够废除的,因为很多事情本来是很多秘密,关起门来自己处理就好,这个废除之后等于很多事情都必须摊在阳光下。
张友骅:过去台湾军方有3个权来支撑所谓的统帅权或者指挥权,在一个行政机构体系之下有三道保防,最后一道是法律,第二道是监察,第一道是保防,从保防、监察到法律,这三者都是主观的权责,所以一个人要判生判死的话,不必于透过三审制度,这是二审,一审是实质审,二审就是副判审,副判审的话就是法律审,所以它只有一审,而没有救济制度。
那现在监察保防已经弱化了,又再把法律给移出去的话,就是行政权没有办法持续的运作,军方认为这会干扰到作战指挥权,会有一些什么样的效果呢?第一个部队怎么管教;第二个万一违抗命令的话,他要如何处理;第三个,你暴行犯上怎么做;第四个,作奸犯科怎么办,像军人抢劫杀人是唯一死刑,但是把他移到了一般司法机构以后不一定是死刑,所以当长官的权势被削弱了以后改如何管理军队。据我所知,法律司长周志仁就坚决反对,如果不是洪仲丘这个案子的话,军审法在立法机构已经12年,一个字都没有讨论过,结果三天让修法过了。现在军方一直在呼吁,能不能适度的再把军审法再回归到军方的体制,但是我看未来是非常非常的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