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网

大公资讯 > 台湾频道 > 两岸关系 > 正文

热闻

  • 图片

郑浩:台湾政客更关心统一之后他们还有多少权利

林玮婕:你刚刚提到说在权利的分享的部分,但是我觉得对于台湾人民来说,他们更害怕的是说如果我们丧失了这些权利,有没有办法可以要回来呢,是不是有一个其他的先例会说给他们个参考。

  林玮婕:你刚刚提到说在权利的分享的部分,但是我觉得对于台湾人民来说,他们更害怕的是说如果我们丧失了这些权利,有没有办法可以要回来呢,是不是有一个其他的先例会说给他们个参考。

  郑浩:一个非常有趣的现象就是我们在研究美国的联邦制的时候,我们会发现美国只有一个国号,只有一个国家,美利坚合众国,但是它有众多的50个联邦的成员,美国的宪法只有一部,只有一部美国的宪法,但是每一个联邦作为这个国家的成员,又各自有自己的联邦的法律或者叫地方的法律,只要你和宪法不冲突的时候,每一个联邦可以按照自己的情况来自行制定发展的策略,各种政策、各种法律甚至于包括比如说福利法律教育医疗,所有的只要你和联邦的宪法不抵触的话,按照自己的情况可以自行制定自己的法律。

  另外一个有意思的就是当联邦成员的法律和宪法有矛盾的时候,那么究竟联邦成员能不能提出一些比方说诉讼,或者是争取更多的自己的权益?我们看到在南北战争的时候确实发生过这样的情况。按照联邦的宪法,当发生战争的时候所有的联邦成员有义务要提供兵员,因为总统是三军的总司令,可以由总司令来进行指挥。但是在那场战争当中很多的一些联邦成员抵制了这样一种要求,他们给出的一个理由就是,按照联邦的法律,按照宪法,我派出去的兵员并不是由总统亲自指挥的,这样的话等于说我拿我的人就交给了一个我根本不认识的,根本没有这样一个至高无上权利的人,由他来指挥,这个是不符合我地方的法律的,我必须要保护地方的民众。

  在这种情况下,很多的联邦成员提出了这样一个上诉。我举的这个例子主要是说明什么呢,就是联邦他有自己的很大一部分的一个权利,这个权利甚至于在和宪法有抵触的时候,它为了要保护自己本身的利益,可以提出各种各样的法律上的一些诉讼来保护或者是追索自己所应有的权利。

  我们回到我们两岸的统一的话题上,我们刚才讲到就是当我们考虑到两岸统一这个问题的时候,绕来绕去想来想去,无论你怎么样绕,无论你怎么样想,最后的一个核心的问题就是主权它是不是能够被分享,主权有没有可以分享的这种可能性?当然多少是一方面,但首先这个主权它能不能被分享。如果这个话题是成立的,这个命题是成立的,我们说主权在某种程度上是可以分享的,接着一个问题就是当我丧失了部分主权的时候,我还有没有一种被追回,就是要求索偿要求补救的这样一种权利。台湾老百姓比方说像你,可能不太在意,我是说可能并不太在意终极的统一,因为老百姓他只要生活的好、安定恐怕就无所谓,但是对于台湾的领导人,对台湾的政党政客来讲,他们更多关心的是一旦我统一之后,我仍然能够掌握多少的权利,就是我所谓的国家“中华民国”还是否能够存在,或者说我过去所享有的“中华民国”的一些权利、“国家”的这个主权是不是就完全丧失了,那么我的尊严在哪里?好歹它也是一个所谓的国家,它有自己的护照,它享有外交上的一些权利,尽管在1971年联合国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合法地位以后,台湾的外交遇到了一些很大的挑战和困难,1949年之后当然整个的情况又发生了一些非常大的变化。        

  • 责任编辑:书丹

人参与 条评论

微博关注:

大公网

  •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