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公网2月21日讯 据中评社评论文章称,近日来,中日关系因东海钓鱼岛争端持续紧绷。2月18日上午,中国3艘海监执法船相继进入钓鱼岛附近海域巡航,其中一艘“海监50”最近时距离钓鱼岛约1公里处巡航卫疆,此举引发日本方面强烈反应。就在此时,作为钓鱼岛争端的事涉方,台湾当局再次拒绝两岸联手保钓的立场引发外界高度关注。
18日晚间,马英九在国民党“国家发展研究院”举办的大陆台商工商建设研讨会里针对钓鱼岛主权问题表示,两岸不能联手保钓。对此,马英九提出三个理由:一是中共否定“中日和约”;二是马当局提出“东海和平倡议”,中共至今没表示任何意见;三是中共不希望台湾与日本对谈时触及主权议题,但没有主权那来的渔权?台日不可能不触碰主权议题。这三个理由,让马当局不知道两岸怎么合作起。
对于台湾当局拒绝两岸联手保钓的理由,我们不妨逐一分析辨识。
理由之一:中共否定“中日和约”。
“中日和约”又称“台北和约”,全称是“中华民国与日本国间和平条约”,是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时,由台湾当局与日本于1952年4月28日在台北所签订的和约,当年8月5日双方换文生效。由于当时国际 间对于“中华民国政府”或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哪个代表中国的主权有争议,但由于当时日本与“中华民国政府”具有正式的“外交关系”,于是日本与“中华民国”签订了该条约。
而在1972年,日本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建交,两国签订了《中日建交联合公报》,同时日本与台湾当局断交,日本宣布之前与“中华民国政府”签订的“中日和约”失效。根据《中日建交公报》,日本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了解并尊重”台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部分,并坚持遵循波茨坦公告第八条的立场,亦即承认《开罗宣言》之实施。
由上可见,从合约法律效力的层面上看,“中日和约”的法律效力已于1972年失效,取而代之的是《中日建交联合公报》。由此开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不承认“中华民国政府”与日本签订的“中日和约”,从法理上讲毫无争议。当然,从台湾的“中华民国政府”角度而言,也不承认1972年中日之间签订的《中日建交联合公报》。两岸双方互不承认对方与日本订立的条约的立场是源自于1949年以来两岸尚未实现统一的政治现实。两岸互不承认主权,便产生了两岸政治分歧,这种政治分歧一直延续至今,这是世所周知的事实。【更多】